【深圳商报讯】(记者 彭琰)今年以来发端于互联网的“宝宝”大战,让叫了多年的金融创新实打实地弄出了不小的动静。记者昨天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政府反应迅速,出台指导意见并明确表态:把握政策机遇,全面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
抢占互联网金融发展先机
《关于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认为,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业与互联网产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相互融合的产物,是当前极具创新活力和增长潜力的新兴业态,也是新时期我国金融改革创新的重点领域。深圳要深刻认识互联网金融对全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把握政策机遇,抢占新一轮互联网金融发展先机,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快速发展。
《意见》提出,要在推动互联网和金融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互联网金融运营模式创新等5个方面做足文章,形成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良性互动、共生发展的新格局,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深圳全国金融中心地位。
支持设立网络银行
在推动金融业依托互联网转型升级方面,《意见》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机构依法发起设立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证券和网络基金销售等依托互联网为运营载体和销售渠道的创新型网络金融机构。支持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多元化合作,创新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培育衍生新型互联网金融业态。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移动通信、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改变传统金融的运营模式和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服务广度和深度。
在拓宽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领域渠道方面,《意见》表示,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商业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消费金融、汽车金融、金融租赁和金融电商等各类金融机构。支持互联网企业通过发起设立、并购重组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典当投资、股权投资、要素平台等新型金融机构。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托互联网技术和线上线下资源优势,发起或参与设立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众筹融资、电商金融等机构。
鼓励电商自建线上金融服务
《意见》表示支持互联网金融运营模式创新。
——鼓励互联网金融开展业务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探索建立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线上、线下的多层次投融资服务体系,在融资规模、周期、成本等方面提供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的产品和服务。支持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金融机构共同搭建安全、高效的在线支付平台,开展在线支付、跨境支付、移动支付等业务。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发各种货币基金类金融理财产品,满足多元化投资需求。鼓励电商机构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推动P2P、众筹融资等金融信用中介服务平台规范发展,拓宽金融服务体系。
——拓展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融资渠道。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上市辅导培育力度,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探索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前海股权交易中心、金融资产交易所等要素平台发行新型金融产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发展互联网金融产业链联盟。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与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深度合作,整合资源优势,结成互联网金融产业链联盟。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链联盟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以满足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的资金需求。
注册可使用“互联网金融服务”
政策支持方面,《意见》表示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注册登记。允许互联网金融企业(除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外)在工商登记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互联网金融服务”字样。
在打击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行为方面,《意见》认为,要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执法体系,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综合联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的非法集资、非法支付结算和非法证券等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努力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区。
《意见》还提出,筹建全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制定发布自律公约,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