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昨日发布《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对符合规范条件的船舶建造企业实行公告管理,以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转型升级。
该文件称,工信部对公告企业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地方各级船舶工业行业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总公司每年要对本地区或所属企业执行规范条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文件强调,列入公告的企业名单将作为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依据。对未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相关政策将不予支持。对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应按照规范条件要求进行整改。各地应积极推动企业改进和完善生产条件,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尹振茂)
原标题:工信部对符合规范船企实行公告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