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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双重特性面临挑战 产业变革倒逼内生增长路径
来源:通信信息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6日 14:46 作者:史炜

  编者按 在产业环境发生颠覆性变化的背景下,电信业改革再被提上日程。如何客观认识和评价我国国有电信运营在通信信息产业发展中的历史地位,对于制定下一步产业改革政策十分必要。围绕这一议题,本期推出系列解读之一。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

  与管理研究所 史炜

  当前,在推进我国信息化建设和加大通信产业开放中,一些人简单地认为国有企业是阻碍通信产业开放和市场竞争的最大障碍,建议将国有电信运营企业非国有化,其依据是国外许多国家的电信运营企业均已非国有化。

  事实上,在市场化建设和对外开放进程中,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并不能简单地以制度优劣予以划分,两者的区别仅仅是资本结构的形态差异,而非企业制度差异。当前国有电信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国有资本管理和运营体制的问题,属于体制性问题,而非简单的资本结构问题;有国有电信运营企业在特殊历史阶段所处的特殊地位和作用问题,而非简单的优劣问题。

  在推进我国国有电信运营企业深化改革,进一步向有效市场竞争演进的过程中,客观认识和评价我国国有电信运营在通信信息产业发展中的历史地位,特别是在基础通信设施建设中的特殊地位,对于制定下一步通信信息产业的改革政策,深化国有电信运营企业的改革,是十分必要的。

  国有电信运营商建设的基础网络和配套服务,是信息产业高速发展的核心基础

  近30年,以中国电信为主体的各家国有电信运营企业,在基础网络领域的投资、升级与改造发展,已初步确立了中国在国际网络通信建设与服务竞争中的大国地位。从网络资源的配置和基础网络提供的方式看,到目前为止,国有电信运营商仍承担着国家和地方公共服务网络的投资、建设和服务责任,具有公共服务和企业经营的双重功能,特别是国家级的网络整体规划、布局,基础网的普遍服务,重大工程和产业的信息化实施,国家信息安全体系的建设,以及涉及国际竞争力的智能网升级、布网、投资,仍由国有信息服务企业承担,而社会其它信息网络公司,均不具备实力或不愿参与基础网和骨干网长线投资,以及大规模的基础设施类投资,仅关注接入网的参与。这是当前国有信息服务企业所处的特殊地位。这既有体制因素,也有产业因素。

  客观地讲,国有电信服务企业,从当年的自然垄断,到此前依赖于政府保护实现的行政性垄断,到电信分拆后相对的打破垄断,经历了发展、壮大、按国家要求提高覆盖率和全面走向普遍服务的历史过程,其中,在国家大规模投资下,基础电信服务(话音、网络支持)已初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特别是移动通信用户已占据全球首位。国有信息服务企业在我国信息化建设进程中,一方面承担起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责任,为国家的信息化奠定了基础平台,为社会其它信息服务企业提供了不可缺失的网络平台,为各个产业信息化应用创造了不断升级的传输网络。同时,国有信息服务企业在信息经济时代,又面临着业务调整和网络智能化升级的重任,面临着以全新的增值服务,弥补传统的边际收益递减的基础业务的亏损。

  近两年基础电信业主要新增收入来自于数据业务,特别是在3G时代,随着带宽的扩大,国有信息服务企业主要在宽带接入、固网增值业务以及移动的增值业务中获得新的收入增长点,而传统的语音业务呈现快速下降的趋势。同时,由于资费体制的调整,近年来传统语音业务资费标准下降速度很快,通信服务企业制定得各种话费套餐,使传统语音业务的收益率已接近企业成本临界点。对国有信息服务企业而言,如不能实现增值业务的提高,将可能导致经营性亏损,并使企业发展严重缺乏后劲。

  第二次电信重组后,固网运营商凭借固网带宽的优势,大规模发展固网宽带业务,到2013年6月底,电信运营商宽带数据业务收入已占总收入的50%以上,宽带所形成的利润占营商总利润的80%以上。3G的商用,优化了传统数据宽带业务的结构,3G之前依赖于固网宽带所实现的DSL业务,曾占据家庭宽带数量的绝对份额,但3G商用后,由于传输技术的更新,已逐步被光纤接入所替代。

  但我国宽带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仍然不适应信息化发展需要。近10年,世界发达国家都在大力发展宽带基础设施,宽带投资快速增加,而我国宽带基础网络则呈现投资、增速下降逆向趋势,由此拉开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我国虽然在大力主张发展宽带,各省市在城市规划和建设当中也明确把数据城市和宽带家园作为规划的重点。从目前用户总量预测来看,虽然呈快速上升趋势,但增长率和以往相比实际上是下降的,这说明我国近几年在宽带投入上明显缺少有效的投资和有效的推动力。目前虽然骨干网的增长速度较快,但是基于信息化目标所实现的接入网的速度,特别是基于宽带接入网的有效用户增长率明显偏低,特别是基于大企业、大物流、大生产和大社区的宽带接入投入不足。

  国有信息服务企业在承担社会公共服务和企业间竞争的过程中,网络出租的边际收益和电信资费收益的边际收益均呈下降趋势,特别是承担的国家和地方市政的公共平台建设,基本以高投入、低收益作为运作方式。在与互联网和OTT企业的合作、竞争中,受体制、运营机制约束,收入渠道几乎局限在流量分成和信元出租的狭窄空间内。

  体制问题、社会服务与市场竞争的协调、新业务与传统业务之间利润实现模式的转换等,均存在许多障碍和挑战。

  3G商用后,由于我国存在3种3G标准,其中TD—SCDMA的产业化进程缓慢,研发和应用体系中仍受制于传统国有经济体制和落后的市场推广机制,使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TD产业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产业作用和商业作用,以及相对应的市场价值,这是值得我们发展4G时高度重视的。

  我国近几年增值业务收入增长仍依赖于固网宽带的增值业务,而移动增值业务的增长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水平,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如果不能够有效实现固网与移动网融合,发挥网络水平融合的组合效益,国有信息服务企业的路很可能越走越窄。

  综上所述,与其它信息服务企业不同,国有信息服务企业具有着显著的双重特征,即:既是政策性、公共性、普遍服务性的企业,同时也是直接进入新业务时代的市场竞争者。国有信息服务企业的这一特殊地位与特征,使其在面对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各种压力、挑战、转型、创新中,必须通盘考虑其社会责任、企业责任,并兼顾好两者的关系。

  电信产业链演进中,国有电信运营商仍是产业链核心

  通信产业,从产业发展和业务演进看,长期处于垂直分布的状态,这与通信业在竞争市场中的地位密不可分。几十年来,全球通信产业经历了资源独占下的自然垄断,政府保护下的业务市场垄断,规模控制下的市场垄断,以及开放市场下的业务分拆、重组和融合。中国通信市场在第三代移动通信商用前,基本处于资源垄断、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的混合阶段,进入第三代移动通信后,业务的多元化使垄断被纷纷而起的网络公司和OTT、APP所肢解。

  作为我国信息服务最大的网络载体,国有电信服务企业由电信服务产业链向信息服务产业链的演进,经历了多次的拆分与重组。

  在2002年全球通信业洗牌和调整后,特别是2G商用后,互联网公司的技术发展日新月异,门户网站借助通信企业的网络,全面改变了中国传统的信息传输渠道和领域。此后,移动运营商短信业务的诞生,以及互联网公司嵌入短信的应用,中国通信业的信息服务已拓展到互联网滚动信息和可搜索的信息、短信业务、音频、视频等,在3G商用化后,基于移动无线网络发展的游戏、手机电视、OTT、APP、电子商务、导航、生活服务平台等增值服务逐步占据通信信息服务收入的主体,传统移动通信的单月费用普遍提高一倍,其中,语音业务收入增长平稳,而移动网流量收入快速增长。传统电信产业的产业链在3G时代被整体打破,通信信息业呈现以国有信息服务企业的网络为载体,衍生出大量的非通信服务。形象地比喻,这一时期,国有信息服务企业是一颗大树,而大树的主根系被传统的运营体系所束缚,支根系则在主树干的周围,被其它新树种的根系所缠附,破土生成枝繁叶茂的新的树林,并不断地从大树的主根系汲取养分。同时,新生成的树木根系交织,枝叶混长,相互嫁接,不断生出新的树种并自生新的根系。此外,诸多新的树种,其枝叶已开始缠绕大树,并如吸盘一样地依附于大树而嫁接新的果实。这就是当前国有信息服务企业与移动互联网公司之间的关系。

  这种产业关系、公司关系和市场关系的形成,客观地要求国有信息服务企业必须有传统的垂直业务分部向水平融合式的业务分布转变,单一的传统业务和单一的网络资源出租,几乎国有信息服务企业现代化智能网络的建设,与公司自身竞争实力的提高相脱节。

  产业颠覆式变革,倒逼运营商培养市场竞争内生动力

  在技术进步下,移动互联网和以往产业最大的不同,是其具有极强的渗透性、融合性和连通性。从产业角度来讲,移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应用区别于传统产业的应用最主要的特征在于网络具有极强的延伸性,产业链呈现多元化,而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都能够衍生出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各个产业链之间不是垂直分布,而呈现水平融合,融合本身带来的是不同产业要素之间的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并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和利润增长点,这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产业颠覆式革命的重要标志。

  近几年,国有电信运营商加快转型步伐,明确提出要由传统的网络提供商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变,并大规模发展基于宽带网络和无线移动网络的应用。

  调研看到,中国电信集团近几年在政府电子政务、村村通、城乡校园网、中小学班班通(网络教学和教学交流)、中小学生安全信息追踪服务、税务部门网上开据发票(防止假发票和偷漏税)、城乡医疗(医院网络信息平台、网上挂号、专家网上咨询会诊)、城市交通信号管理和全程监控、城市人口流动监控、城乡灾害事故预警监控系统、大型住宅区公共智能数字平台、大型物流区物联网、车联网、网上银行和便民支付系统等多种信息化领域进行了开发与应用,基本实现有线网与无线网络的无处不有,无所不在。

  但与互联网公司和OTT公司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国有信息服务企业虽然具备开发基于宽带和移动互联网新业务的能力,但是受目前行业切割与分块管理体制的约束,国有信息服务企业所投资建设的信息网络,多为政府要求完成的社会平台,只承担建网、组网和网络优化,而很难参与到网络运行后的服务体系中,除收取网络流量费外,难以像互联网公司和OTT一样获得网络服务性业务的衍生收入,以致投资巨大,盈利甚微,缺乏持续投入和发展的商业模式。

  从技术研发的水平融合看,国有信息服务企业近几年也在全力开发基于手机的应用服务,但合作或外包研发体制落后,市场定位混乱,很难在APP领域与优质APP公司和软件公司竞争。国有信息服务企业的信息服务和内容定制,受制于自身对ICP的控制,以及合作缺乏稳定的渠道和契约。在这一方面,国有信息服务企业明显缺乏内生动力和相配套的转型基础。

  正因为新技术、新产业链的形成,国有信息服务企业客观上迎来全新的改革与发展机遇。以往改革动力大部分来自于国家政策和对国有企业的扶持,而当前的改革和发展来自于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新服务体系的飞跃式发展。特别是信息技术颠覆式的革命,和新技术研发与应用周期的缩短,使国有电信企业几乎失去了等待政府政策与扶持的时间,只有主动调整运营方式,主动创新,主动直面竞争性市场,主动进行公司运营体制的改革,主动探索国有资本在市场竞争中内生动力的培养,才可能摆脱沦为“管道”的境地,才可能真正挖掘自身优势,担当起综合信息服务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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