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0月24日讯,周三下午,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
《意见》从七个方面规范和引导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大智慧通讯社第一时间连线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解读“京七条”,其称自住型商品房定位尚不明确,住房种类归属以及针对的住房需求人群较为混乱。
陈国强表示,北京推出的这种自住型商品房开创了一种新的住房种类,然而其定位并不明确。自住型商品房介乎于保障房和商品房之间但与之又有一定的交叉。保障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及北京以前的双限房,而自住型商品房则与双限房十分相似。同时,其又与商品房中的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也有类似之处。在本就名目繁多的住房种类中再增加一个品种,感觉更为混乱。
陈国强指出,“京七条”中对销售对象进行了规定,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可优先购买自住型商品房,使得各类住房的需求群体之间产生了交叉,不清楚自住型商品房到底是为填补什么空白而推出的。
陈国强还指出,“京七条”中很多问题都没有得到明确。比如,今后在保证年度自住型商品房供应规模达到市场的40%到50%情况下,是否会更改原来的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供应计划,以及如何协调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的用地需求等方面,“京七条”中并未涉及。再如,自住型商品房后期管理,是由住房保障办来管理还是住建委的其他部门来进行管理这些都没有明晰。包括对将来的售价,政府都要积极参与监管,否则政策达不到预想的效果。
发稿:张海鑫;赵璐璐;曹敏慧 审校:肖云祥;田新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