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杨晓明)即将迎来“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我省各地旅行社也开始推广黄金周旅游线路。
为保障旅游者的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辽宁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别推出“十一”出行提示,避免游客在出行时遇到陷阱。
“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由于客流量大,所以游客在出行前一定要提前规划好出游线路。
要选择证件齐全的正规旅行社及网点,小心无证旅行社带来旅游“陷阱”。特别是参加短途游的游客,不要随意听信中介及一些无旅游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避免上当受骗。
购买旅行社产品时,无论是国内外旅游线路、短途旅游线路(一日游)或自驾游等,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索取发票。合同中要注明行程安排及违约责任。而网上购买旅游产品需谨慎,以免出现问题后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此外,旅游者也要遵守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义务,当遇到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情形时,配合旅行社和导游采取的应急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一旦遇到侵权情况发生,依法合理诉求,请拨打当地的旅游投诉电话进行咨询或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