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贾壮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昨日出席2013金融街论坛时建议,应该修订《商业银行法》第39条有关“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用流动性覆盖比例和净稳定资金比例等指标来替代。
修订法律需要一个过程,吴晓灵认为,可以先发行同业大额可转让存单,把这些存单的资金计入一般存款,并缴纳存款准备金,允许商业银行使用这些资金去发放贷款;其次是放开并规范通过同业吸收存款的业务;最后以紧头寸控制商业银行资产,取消贷款规模控制。
存贷比考核带来了一系列的扭曲,她分析说,在存贷比考核指标下,商业银行的经营自主权受到了一定的侵蚀,形成了“存款充时点、贷款绕规模”等扭曲行为。各家银行都制定存款指标和任务,银行的人员会通过自己的私人关系到社会上拉存款,从而催生了资金掮客。
吴晓灵认为,同业业务现在也成为绕开存贷比监管主要渠道,除用于清算、结算及头寸参与的同业往来的资金外,其它均应视为一般存款和一般贷款,应该真实反映资金用途。此外,要明确金融产品的法律关系,银行发行的保本负债产品一律计入表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