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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禁止房产电商收费引反弹 工商部门称“已约谈相关企业”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6日 05:37 作者:柳九邦

  近期,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条例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买受方收取的团购费、网络费等各类相关费用。

  这意味着目前大行其道的网络团购及会员卡业务将受到巨大冲击,如若苏州的这一做法向其他城市推广,搜房网(SFUN.NYSE)等电商公司的业绩或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苏州工商局合同管理处的一位工作人员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该局确实出台过这一条例,但禁止房产电商收费的条款在实施过程中引起部分企业的强烈反弹,短期内要做到完全禁止存在难度。“近期我们已经约谈了部分企业,但他们也不甘心,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对此我们也在甄别和判断。”

  目前,市场的第三方主要由房产媒体、电商网站或机构等构成,收取的费用名目有团购费、网络费、信息咨询费、会员费等。

  徳佑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陆骑鳞称,在房价未定的情况下的打折、优惠往往带有很大的水分,开发商最终会以实际团购预约和蓄客情况的好坏来决定房价的高低,这也意味着购房者得不到真正的实惠,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就是这个道理。

  苏州房地产协会秘书长倪峻对媒体表示,去年以来,一些网络交易纠纷造成了部分购房者的投诉,事情也是闹得纷纷扬扬。“我认为出台这个文件,也是强调不能乱收费。房价已经很高,不能再加大购房者负担。”倪峻认为,电商也可以主动和行政主管部门把情况说清楚,这有利于电商的发展,做好这些工作,需要大家多沟通多征求购房者的意愿。

  昨日,记者拨打了苏州一个即将开盘的楼盘电话,一位售楼人员告诉记者,该楼盘已经和搜房网进行了独家合作,只有办理搜房网的会员卡,才能够享受“存一万抵两万再打九折”的优惠;记者在搜房网苏州频道上看到,不少类似的团购活动依然在进行。

  “这一政策要执行阻力会非常大。”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现在房产中介、代理公司、网络媒体都在做这些业务,如果严格执行,一大批人要下岗。所以,完全禁止恐怕很难做到,其实有部分团购活动购房者确实是可以获得实实在在优惠的,政府要做的是去规范这个市场,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态度。

  苏州当地一位开发商则表示,这一政策对开发商而言其实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原来通过电商可以提前预约客户,现在把节奏往后延,拿到预售证之后再操作类似的动作其实没有任何的影响。对购房者来说对项目准备的时间或者预约的时间缩短了,通过电商可以早一点预约。”

  有业内人士分析,苏州这一政策的实施结果有可能会产生示范效应,进而被其他城市采纳,这或将对搜房网等公司的业绩产生一些影响。

  据悉,搜房网的会员卡服务在其报表中属于电子商务服务。搜房网2012年年报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亿美元,同比增长25%,其中,电子商务服务收入达到1亿美元左右,占到其总收入的近四分之一。有分析认为,会员卡服务收入的增长是驱动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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