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产经要闻 > 正文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偿二代整体框架体现了新兴市场特征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6日 06:22 作者:陈中
  证券时报记者 陈中

  在昨日举行的“偿付能力监管改革与合作国际研讨会”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表示,作为新兴市场的一员,中国保险业在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愿意积极参与国际保险监管业务,进一步推动新兴市场偿付能力监管交流与合作。保监会今年完成的“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简称“偿二代”)整体框架,确定了新制度的蓝图,充分体现了新兴市场的发展特征。
  项俊波说,作为现代保险监管的核心,偿付能力监管是各国监管改革的重点,也是全球监管关注的焦点。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拉开了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序幕,各国保险监管者都在积极推动偿付能力监管改革,在监管理念、监管原则、监管框架、监管内容等方面出现了不少的新思潮、新方向和新趋势,达成了一些监管共识,形成了趋同发展的时代潮流。
  当前,各国偿付能力监管模式各异,发达保险市场之间,发达保险市场与新兴市场之间的监管标准均有所不同,一些不发达市场甚至尚未实施偿付能力监管。总结起来,先行偿付能力监管主要有两种代表性的模式:欧盟体系(偿付能力I、II )和美国风险资本制度(RBC)。其他国家大都借鉴了这两种模式。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各国对偿付能力监管的理念和框架的认识日趋一致,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共同的发展趋势。”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说,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推动全球金融监管体系进入了新一轮的改革周期。与银行业统一遵守巴塞尔协议不同,保险业尚未建立起全球统一的偿付能力监管的规则。因此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在积极探索,努力寻求适合自身发展特征的改革路径。
  在陈文辉看来,这些共同趋势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于偿付能力监管的内涵是在不断地扩大,确定了三支柱的监管框架;二是更加强调风险导向,多数国家都明确规定偿付能力监管应以风险为导向,通过科学的识别和量化保险公司所有相关和重要的风险,来评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使公司资本监管要求与实际的风险状况紧密相关,在扩大风险覆盖范围的同时,对风险的分类和评估更加精细。三是各国虽然在偿付能力监管改革中注意吸收共识,但是在具体监管标准上强调适合本国的国情,反映本国的特点。第四是全球合作更加紧密,随着保险业程度的逐步提高,各个国家和地区尤其是新兴市场的国家和地区,参与国际合作的意愿也越来越强烈。
  项俊波介绍说,去年4月,保监会正式启动了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建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中国实际,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实现资本监管的全面升级。今年,保监会完成了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制定发布了整体框架,确定了新制度的蓝图,充分体现了新兴市场的发展特征。
  近年来,中国保险市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去年保险公司的数量达到了165家,保险规模为1.55万亿元,资产规模达到了7.36万亿元,分别为2000年的5.16倍、9.71倍和21.82倍。今年中国保险市场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截至5月末,保险规模为7743.88亿元,同比增长了9.4%,资产规模达到7.68万亿元。
  项俊波表示,作为新兴市场的一员,中国保险业在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愿意积极参与国际保险监管业务。为进一步推动新兴市场偿付能力监管交流与合作,提出四点倡议:一是建立新兴市场偿付能力监管交流的长效机制,定期分享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的最新动向和实现成果。二是完善新兴市场偿付能力信息共享与监管协作机制,加强区域间风险早期预警,协同采取监管措施,防范风险跨界传递。三是探索新兴市场在国际偿付能力监管规则制定沟通机制,增强新兴市场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争取共同的利益诉求。四是研究新兴市场偿付能力监管的双边等效互认机制,提升各国的保险监管效果,促进保险资本的跨境流动,实现互利共赢。
  • 微博
  •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