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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刷信誉赚佣金成诈骗新伎俩 网上兼职谨防局中局
来源:通信信息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5日 08:38 作者:辛小雅
本报记者 辛小雅

  网店信誉对经营者的重要性可想而知,“职业恶评”、“代刷信誉”甚至已经成为了一种职业。而更令人担忧的是,近期一种打着“代刷信誉赚佣金”旗号的新诈骗方式频繁出现在网络上。尤其是时下正值暑期,在校学生成了不法分子的主要行骗对象,这更加让人气愤。
  在此类案件中,骗子利用QQ、贴吧等发布代刷信誉兼职的虚假诈骗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且具有虚拟性和不确定性;加之报酬丰厚,对网友的诱惑力较大;案发之后,更是存在取证难、举证难等问题,故而治理难度较大。打击此类网络诈骗,需要网友自身提高防范意识,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同时网企也要从技术上维护网络安全。

  “刷信誉拿佣金”等诈骗新招频现

  对于开网店的卖家而言,无论是新手还是钻石级别、皇冠级别的老手卖家,信誉都是最重要的标杆。买家在网上购买商品,由于看不到实物,只能通过以往买家对商品的评价来决定买或不买,卖家的信誉度、服务态度、发货速度都是评价中的重要指标,是生意能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因此,网店信誉对经营者的重要性可想而知。没有信誉度,就等于没有在淘宝的通行证一样。
  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越发激烈,不少卖家为了提升信誉度,纷纷开始找人专门更改“差评”、“中评”,甚至还有一些人把“职业恶评”、“代刷信誉”作为一种职业,由此,信誉度已经开始转变成为并不完全真实的买家反馈。
  网店信誉代刷本身就是不合法的竞争策略,而更可怕的是,有人还打着“代刷信誉赚佣金”旗号进行网络诈骗。由于这种网店专职代刷信誉的人员工作轻松,并且还有佣金抽成,许多人都想尝试一下,特别一些想做暑假工的学生。然而,这种看似“不劳而获”,只要在家刷刷网页、下下单子就能“掉现金”的海量网络兼职招聘信息,却暗藏被骗风险。
  据“网络315警示”的官方微博消息称,近期,网上交易保障中心接到了近百起投诉,均是被“网上兼职日赚百元”、“轻松刷信誉轻松赚钱”等噱头迷惑,被不法分子诈骗的受害者。
  为了证实此消息的真实性,笔者在新浪微博上搜索了投诉量最大的网购平台——“我要买商城”。结果显示,在该网站刷信誉兼职的受骗者人数已经高达700多人,累计诈骗金额已经超过数十万元!他们甚至开始自发组建维权群,为自己的利益进行声讨。可见,这种新型诈骗方式接二连三地出现,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越来越显著。

网络诈骗难设防,网民维权难

  有分析指出,像“代刷信誉赚佣金”这样的新型网络诈骗之所以让用户防不胜防,主要是骗子们总是利用淘宝、QQ、微博、贴吧等正规的网络平台来发布消息,不少消费者因此而降低了戒备心。尽管一些大型网站在涉及财务信息是会发布风险提示,但是由于部门网友对安全意识依旧缺乏,导致了受害者人数仍然在急剧增加。
  另外,网上兼职刷信誉诈骗案件由于其具有“高回报、低门槛”的提成诱惑,很容易让喜欢贪小便宜的消费者上当受骗。
  更重要的是,这种网络诈骗治理的难度大,网友不容易维权。首先,由于大多数受骗者损失金额较小,而且多为网络跨平台流窜作案,即便报警也通常无法立案,客观上助长了此类网络兼职诈骗分子的气焰。其次,此类新型网络诈骗团伙一般都是有组织、有分工,甚至有专业欺诈公司为背景的产业化作案,他们的反侦查能力强,甚至用多方平台实施诈骗,以避开电子商务平台的监控。
  因此,等到受害者发现事有蹊跷时,就会发现自己提供的消息并没有什么价值,均是虚拟信息以及非法钓鱼网站的不成文合同。因此,案发之后的取证以及举证的双重难题,造成了难以追溯的后果,也使得许多互联网企业无端成为了网络诈骗中“黑色产业链”的重要关卡。

  打击网络诈骗需多方齐抓共管

  当下,网络诈骗的犯罪手段日趋多样,由单一趋向复合等多平台结合犯罪是近年来出现的新状况。由上述所提到的,由于网络世界的虚拟性以及不确定性,加之现在信息传播的高速、快捷等特点,导致不少犯罪分子无视国家法纪、肆意妄为,抱着侥幸心理逃过法律的制裁,面对这样高发的网络诈骗案,网友们一定要从自身入手,提高防范意识,对涉及钱财的交易多留一个心眼,这是从根本上杜绝受骗的重要举措。
  不断发生的网络欺诈已经对互联网的生态健康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威胁,不仅给用户带来了对互联网平台的信任危机,更是直接威胁到了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由此,阿里巴巴集团与腾讯、百度、新浪、盛大等21家国内互联网企业发起成立了“互联网反欺诈委员会”,形成了电子商务生态圈联防联打的战略合作框架。这一产业链携手是建立互联网防范犯罪安全体系的重要一步,从技术上加强了使用的安全性。
  当然,相关部门也应该继续完善立法、加强监管、加大对“刷信誉”等兴起的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一是通过管理与技术手段封堵各类虚假信息,实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化办案;二是加大对利用网络虚拟空间进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的打击力度,以儆效尤。三是相关部门必须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此类犯罪防范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
  总而言之,只有多部门齐抓共管,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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