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意见》强调,将参照药品管理办法,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进行严格管理,对奶源质量无保障和生产技术等条件落后的企业停产整顿,整顿后仍不达标的予以淘汰。
《意见》明确,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参照药品管理的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原辅料把关、生产过程控制、检验检测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意见》还指出,全面实施《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检查审核。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再审核再清理工作,对奶源质量无保障和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检验检测条件落后的企业实行停产整顿,经整顿仍不能达标的,坚决予以淘汰。
不少企业代表认为,“贴牌生产”和“虚假宣传”是影响目前国内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的“毒瘤”。大量贴牌生产企业由于掌握有多个品牌,某个品牌不合格被查就换一个继续生产,导致大量质量低劣却价格昂贵的产品充斥市场。
对此,《意见》指出,任何企业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陈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