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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的新政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来源:汽车007周报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4日 09:39 作者:刘玲玲;刘欣
  文/刘玲玲 刘欣 

  2012年,车市起起落落,纵观车市,政府出台的汽车相关政策法规对车市的影响颇深,其中,特别是以下几大新政,既决定着车市的发展方向,又透露出汽车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提升。但是,由于车市复杂,趋于市场化,一项政策的落地看似简单,但实施起来却未必能够达到预期效果。进入2013年,这些政策的效力究竟对车市能够起到多大的作用?其政策效力是否又能真正得以发散呢?

  民生关注

  新碰撞规则 细节待“严苛”

  实施时间:2012年7月1日起

  解读:我国《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规定国产汽车必须安装座椅接口和安全锁,车载儿童座椅今后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上市,成为保障儿童乘车安全的一个重要措施。与此同时,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实施《C-NCAP管理规则(2012年版)》,评价规程和标准与欧洲接轨,是一次全新改版。内容包括:后排假人的评分纳入评价结果;正面40%重叠可变形壁障碰撞(偏置碰撞)试验速度由之前的56km/h提高到欧洲标准的64km/h;增加了低速后碰撞颈部保护试验(即“鞭打试验”)项目;将主动安全项目引入C-NCAP,即增加了对于汽车电子稳定控制装置(即ESC)的加分。2012版管理规则中评价总分由51分修改为62分,星级划分标准也进行了相应改变。

  市场成效:遗憾的是,此国标只是一项技术标准,限制的只是儿童乘车安全产品本身,而作为对儿童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驾驶员,目前国家并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来约束驾驶行为。现在欧美国家已经通过法规规定对道路上行驶的私家车在携带儿童出行时未配备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进行处罚,中国现在还没有相关法规出路,现在社会专家已就此呼吁政府尽快通过法规,对于上路携带儿童的汽车未使用安全座椅的进行相干处罚。

  而新版C-NCAP,相比老版有一定“进步”,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引领了汽车安全评价方法的发展。

  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影响面不大

  实施时间:2012年1月1日

  解读:该《条例》细化了应税车船的范围,规定了机动船舶和游艇的具体适用税额,细化了税收优惠的规定。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这其中,最吸引人的便是新车船税法规定乘用车车船税按排气量分为七档征收。即:排量小于1.6升(含)车型的车船税一年为360元,1.6L-2.0L(含)车型车船税为450元;2.0L-2.5L(含)车型车船税为72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年基准税额为1200元-24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年基准税额为2400元-3600元;4.0升以上年基准税额为3600元-5400元。

  市场成效:执行新车船税减半政策后,购买经济型、非大排量车型的车主一年可以少花180元至360元。然而,由于车船税减半对于车主而言仅仅省去了上百元。对于整个车市而言,这一政策的推出几乎没有引起任何波澜。记者走访了沪上部分汽车经销商后了解到,由于节省费用不大,汽车销售商们普遍认为这一政策很难带动市场销量。

  “车船税一年只能省180元到360元,相比于之前实行的购置税优惠政策买辆车能省下几千元来说,现在的优惠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而一位日系品牌经销商也表示,由于可以减免的费用实在太少,并不会对销售产生任何影响。同时,据记者了解,由于豪华车主消费力旺盛,不会在乎几千元的车船税,对于豪华车的销售也并没有带来太大的影响。

  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高速费 趋之若鹜

  实施时间:2012年10月1日

  解读:2012年8月,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获得国务院同意,并正式开始实施。实施方案中指出,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中除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三个重大节假日外,还包括了清明节,但不包括端午节和中秋节。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市场成效:2012年国庆假期,是国务院出台小型客车免收高速公路费政策执行的第一个长假。免收通行费的政策,使得自驾游成为国庆黄金周最大亮点,全国很多地方甚至呈现井喷之势。

  高速公路免费,这一项惠民的好政策一经出台,就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然而,全国多条高速公路出现严重的拥堵让人始料不及。由此,关于高速公路免费政策的预期效果,得与失引发了各方的热烈讨论。

  与此同时,免费政策尚未满周岁,“收费公路若受免费政策影响拟可延长收费”的消息让人愕然,更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此的新一轮热议。

  还有业内人士对此表示,根据规定,收费公路应该在还完贷款之后就停止收费,但信息缺乏透明,公众监督缺位,已然使得收费年限成为随意揉捏的橡皮泥。

  校车安全条例 重在落地

  实施时间:2012年4月10日起

  解读:中国政府网正式发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本条例一共分为八章62条。根据条例,高中学生上下学不纳入校车服务范围,幼儿入园也以保障幼儿就近入园和由家长接送为原则。载有学生的校车享有路上“优先权”,可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

  市场成效:条例颁布后不久,仍没有迅速遏制校车事故的发生。显然,校车安全事故并没有因为一个条例的出台戛然而止。因此,为让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落到实处,仍需各个环节、部门通力合作,并明确安全事故责任主体。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效力不足

  实施时间:2012年3月1日

  解读:该标准规定了车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醛、乙醛等的浓度要求,主要适用于销售的新生产汽车,使用中的车辆也可参照使用。

  市场成效:此政策出台让中国消费者、车企有标准可依据,便于解决车内空气质量纠纷。然而,尽管该标准实施一年以来,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已成为大家关注的一个问题,但是由于该标准并非国家强制标准,因此其指导意义更大于实际意义,无法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同时,据了解,目前对新车进行检测,只能找具有《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资格的机构,具备此资格的多为当地质检部门,但车主需要自行承担检测费用,且一旦出现问题,车主也无法获取到各个车型的车内空气质量数据,就无法进行参考和对比,也无法在维权过程中真正派上用处。此外,在指南中对于不达标的车辆如何处理也并未明确。一位车企人士也表示,因为不用担心罚款,一些汽车企业对车内空气质量并未重视,也就没有投入成本应对提高车内空气质量。针对这些问题,专家建议,应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这一推荐性标准上升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应将车内空气质量与汽车生产准入挂钩,对车辆生产厂家的新车室内空气质量提出强制性要求。

  车市大事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的确便利

  实施时间:2012年1月1日

  解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修订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2012年1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中的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将全面取消,调整实地验车范围。此举大大减轻二手车交易手续,促进二手车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市场成效:原有的规定要求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时,车主除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变动手续外,同时还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手续。程序复杂、资料繁多,特别是车辆购置税转籍业务,手续更是繁琐,一般都要三到五天时间才能办好。

  另外,有的车辆经过几次易手之后才来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消费者很难找到原先的车主,无法提供有关的车辆资料,这样,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也就会有很大麻烦。取消这些业务,使得二手车交易的手续大为简便,可以节省纳税人的时间、费用和精力,相应减轻消费者的负担。

  “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后,新征管办法增加了‘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须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规定。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须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据一位二手车经纪公司工作人员介绍。

  此外,新征管办法还大大缩小了实地验车的范围。车辆购置税征管部门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除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再进行实地验车。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属于减免税申报,仍有必要保留实地验车。

  以旧换新最高补1.8万 刺激有限

  实施时间:2012年7月1日起

  解读:重启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并提供单车最高1.8万元的补贴资金,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从7月1日起申请受理,有效期至2013年1月31日。

  市场成效:业内坦言,政策本身对市场刺激有限。由于2012年,商用车行业年产能达到750万辆,但2012年国内商用车市场最大容量约为300万辆。

  此外,经历了2011年的逆势上扬,商用车市场需求已经被提前透支,因此这次补贴对商用车市场的提振效果不大。

  值得注意的是,相对乘用车市场,商用车价格动辄几十万元,因此每车1.1万和1.8万元的补贴额度,对车主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旧车过户收增值税 魔高一丈

  实施时间:2012年7月1日起

  解读: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除上述行为以外,若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且同时具备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等三个条件的,可不征收增值税。

  市场成效:截至目前,该项政策实施效果有限。按现行的二手车交易规则,二手车经营公司完成了买与卖的销售行为,但实际上,车辆过户仅存在新旧两名车主之间,二手车经营公司躲过了征税,而他们所赚取的钱,则成为了“中介费”,所需缴纳的则是交易公司的“服务费”,即开发票办理过户。比如:按照二手车增值税征收标准,经营公司按照2%征收,如果按一辆成交价格为8万元的二手车来计算,需要缴纳的费用最低需要1600元。看似不多,但也足以积少成多了。而且一辆二手车完成交易,经营公司通常也只能赚2000元左右,如果按“正常交易”缴税的话,经营公司将几乎没有利润可言。为了躲避征税,经营公司通常将交易的主体变为个人对个人,这样就能规避2%的增值税。到现在为止,收取“服务费”的情况依旧存在,2%增值税基本上形同虚设,并无实际意义。

  “双反”税 待长期表现

  实施时间:从2011年12月15日起至2013年12月14日两年间

  解读:我国对原产于美国的2.5L以上排量小轿车和越野车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依照不同品牌征收0%至21.5%不等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新规所涉及的品牌既包括通用、克莱斯勒这样的美国传统汽车品牌,也有如梅赛德斯-奔驰、宝马和本田这种在美国工厂生产,然后将汽车出口中国市场的海外工厂。

  市场成效:该政策实施后,负担较重的当属美国通用和克莱斯勒。通用旗下别克昂克雷、凯迪拉克CTS、凯雷德等车型“双反”税合计21.8%,而克莱斯勒旗下的大切诺基、牧马人车型两税合计则为15%。

  “双反税”的施行,无疑会直接逼迫美系品牌将更多的高端大排量车型放到中国内地生产。

  ■2013热议政策

  汽车三包

  实施时间:《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已于2012年6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解读: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同时,三包政策还制定了相关的罚则制度,除了警告和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外,还有包括现金罚款,罚款金额在1万元-3万元之间。

  点评:从2001年至今,我国的汽车三包政策在历经了12年后终于尘埃落定,汽车三包政策的正式出台让保护汽车消费者权益不再是纸上谈兵。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实施时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于2012年8月24日审议通过,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解读: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

  点评:一直以来,我国没有系统化、完整化的机动车报废标准。此次《规定》颁布将为后续行业相关政策出台铺平道路,大大提高后续政策在2013 年出台的可能性。随着相关法规不断完善,我们认为2013 年将成为我国报废机动车拆解处理行业的“元年”。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2013年5月1日

  解读:根据新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我国突破缺陷汽车召回立法层级低的限制,将部门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以促进召回制度有效实施。在新的召回制度中,有不少亮点将为我国的缺陷汽车召回的落实操作提供了有利支持。

  点评:目前我国的汽车召回是由企业主动实施的,但事实上,不少是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深入调查,并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厂商才承认问题,最终实施召回的。为此,条例明确,国务院质监部门开展缺陷调查,可以进入生产者、经营者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调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和记录,向相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情况。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配合缺陷调查,提供调查需要的有关资料。在信息的记录、保存方面,生产者应当建立并保存汽车设计、制造、标识、检验等方面的信息记录及初次销售的车主信息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实施时间:2013年1月1日

  解读:2012年10月8日,为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改进驾驶人考试制度,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公安部日前发布了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规定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点评:在新规中,最“吸引”车主便是违规处罚力度的加大。其中,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等行为记12分,以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记分项。另外,将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此外,为增强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新部令对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确保更多小汽车驾驶人考试合格后能够独立驾车上路的能力。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场地考试中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更加贴近实际道路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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