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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王老吉第三次大战:红罐归谁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6日 07:53 作者:陈黎;李凤
  王老吉和加多宝,相信大家并不陌生,一直以来,这二者之间的纷争一直都没有停息过。

  昨天,加多宝和王老吉的第三次“大战”——“红罐之争”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加多宝、广药分别提出了3096万元、1.5亿元的经济损失赔偿请求,截至昨晚8点30分记者发稿时,法庭庭审已经结束,但并未作出判决,有消息称法院可能在今日判决。

  据了解,广药和加多宝分别要求查封对方账册,法院已分别查封了部分两家企业涉案账册,今日(16日)下午将在广东高院摇注确定哪个第三方机构来对这些账册进行审计。

  庭审现场

  双方激辩四大焦点

  此次庭审,广药和加多宝围绕“红罐”的归属问题展开激战,“红罐”具体涉及商标权和装潢权。由于双方都同时是原被告,庭审现场没有设立原告和被告席。

  庭审中,法庭归纳了四个争议焦点,包括涉案商品、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概念,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能否与王老吉商标或加多宝公司相分离,特有包装装潢的归属问题以及经济损失如何计算。

  加多宝称,红罐外包装由加多宝设计并打造,是“知名商标”的部分属性,即便此前“王老吉”商标已判属给广药,但外包装与商标可以分离,应属于加多宝。广药回击,王老吉商标与外包装不可分离,王老吉商标既已属于广药,包装同样也随之归广药。

  争执已久

  红罐之争已是第三次

  这次“红罐”之争,“红罐”对于两家企业来说,意义胜于商标,价值大于名誉。

  而该案件之所以引起如此广泛的关注,业内人士分析称,除了1.5个亿巨额索赔标的之外,也关乎知名商品包装、装璜及特有名称如何获得有效保护等问题,这在当下中国企业界品牌保护方面,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事实上,双方的争执已经是第3次。

  2012年7月16日,北京市一中院最终裁定二者的“商标之争”,广药获胜。

  另一场大战,源于加多宝的一条广告语。“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语,目前这场纷争还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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