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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加强中介机构案件风险治理
来源:
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6日 06:44 作者:
本报讯 吉林保监局加强中介机构案件风险治理。一是完善问责制度。要求各保险中介法人机构参照《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制定内部案件问责办法并报保监局审核备案。二是强化日常管理。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案件台账及档案。三是加强风险预防。要求中介机构结合自身业务经营管理特点开展风险排查,加强员工道德及法制教育,对大案要案进行辖内通报。四是规范处置流程。要求发生案件及时报告,配合司法机关进行案件查办并做好维稳及挽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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