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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中禁令”再引凉茶之战波澜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4日 10:25 | 作者:练琴
1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诉中禁令,要求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相关广告语。 ■本报记者 练琴 今年1月1日新 《民事诉讼法》实施后,首宗成功提起“诉中禁令”的案件让旷日持久的凉茶之战再起波澜。 1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诉中禁令 (民事裁定书《(2012)穗中法知民初字第 263号》),要求加多宝等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禁令一出立即生效。 2012年11月30日,广药集团曾以加多宝公司嫌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索赔1000万元的诉讼,并同时向法院申请诉中禁令。同年12月27日,广州市中院专门就诉中禁令事项组织双方进行听证,并未当庭做出裁定。 2月1日,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与加多宝集团同日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王老吉大健康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将启动法律程序,全面追究加多宝在全国各地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将保留全面追究抗拒执行禁令,传播、发布虚假宣传的单位和经销商、个人的连带赔偿责任的权利。 加多宝集团对此发表声明,认为该裁定严重背离事实,错误适用法律,加多宝将采取法律允许的一切救济手段,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们收到的只是法院发出的‘诉中禁令’裁定,并非实体裁决,更不是终审判决。”加多宝集团董事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在新闻发布会上对记者表示,“‘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已通过中国广告协会审查并做出 ‘可以播出’的认证意见,因此该广告宣传语是合法的。并且根据裁定书所述,加多宝不服可提出复议。 ” “既然我们的广告语是合法的,我们为什么要更改?”加多宝品牌管理部副总经理王月贵也对记者表示,该裁定涉及的主体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不会影响集团旗下其他子公司的正常广告投放。他透露,加多宝春节的销量目标一直占全年销量任务的40%以上,目前已经完成了春节期间的销售任务;并且下一步的品牌推广战略也已完成,不日即将面市。 “如果从字面上理解,确实会误以为两者为同一产品或 ‘王老吉’已改名为‘加多宝’,法院也是基于此做出裁定。但‘诉中禁令’对加多宝影响甚微,其品牌转换已经完成。 ”上海博盖咨询董事总经理高剑锋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2013年加多宝的目标已经变为不断强化“加多宝”品牌的影响力,并且加多宝目前仍掌握着渠道与市场份额。但法律上的支持将给予广药经销商信心。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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