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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关键在发展方式转变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31日 10:56 | 作者:段树军
本报记者 段树军 实习生 张文晖 “这些天的雾霾天气,使我们深刻感受到经济发展所付出的环境代价。如果不改变这个局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就会有问题。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冯飞30日晚间就当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表示,制定能源消耗总量具体目标,是落实十八大精神,促进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步。 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 会议主要内容 会议同意国家发改委提出的预期目标:到2015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左右,用电量控制在6.15万亿千瓦时左右。 会议强调,实现这一预期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建立分解落实机制。把总量控制目标科学分解到各地区,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负总责。 (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完善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电价定价机制,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和煤电价格关系,完善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推进资源税改革,强化能源消费环节税收调节,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扶持和壮大节能服务产业。 (三)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能源统计与预测预警,适时组织开展全国能源统计普查。 (四)提高能源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引导居民合理用电。 关键还是发展方式的转变 “有一定约束力,但相对来讲又比较切合实际。 ”冯飞认为,会议提出目标“到2015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左右”还是可行的。 冯飞说,初步统计,2012年的能源消费量超过35亿吨标煤,如果到2015年是40亿吨标煤,还有5亿吨标煤的空间。 2012年能源消费增速大概在4%左右,如果按照这样的速度,三年达到40亿吨标煤还是可以实现的。但冯飞强调,因为今年经济增长可能会略好于去年,能源消费增长可能会高于去年。“之所以设定这样的目标,也是为了避免今后几年能源消费过快增长。 ” 此外,冯飞还特别指出,控制化石能源的消费更现实、更重要。他赞成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化石能源的控制上,比如说对煤和石油的消耗总量控制。 此次常务会议强调建立分解落实机制。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到各地区,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负总责。对此,冯飞表示,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落实到地方,要和区域经济发展协调、结合起来。 冯飞说,一些环境透支的经济发达地区应更多地承担消费总量控制任务,这也有利于推动其结构转型。中西部地区产业转移在加快,而承接产业转移是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途径,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过程中,要注意把消费总量的目标分解和区域发展产业转移趋势结合起来。 针对会议 “做好能源统计与预测预警”的要求,冯飞认为,统计、考核、评价制度的建立非常必要,特别是要注意关注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如果这方面出问题,可能使我们总量控制目标落空。 ”冯飞说。 冯飞认为,能源总量控制实质上是通过能源约束来推动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他介绍,整个能源消费量当中70%是工业消费掉的,所以工业的转型升级以及发展高技术产业和能源密度程度比较低的行业是关键。 “功夫要下在能源之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关键是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是发展方式的转变。”冯飞说。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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