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三部门发文严防节能家电“骗补”来源:华商晨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7日 13:56 | 作者:
三部门指出,一方面将完善财政补贴资金预拨制度,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按旬预拨,并加快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及结算;另一方面切实采取措施,加快节能家电生产销售,包括适当简化补贴资金兑付程序,有关企业应当在销售时即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不得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后二次回商场领取补贴。 通知强调,要加大补贴资金监管,严防骗补行为。对企业的生产、出货、终端销售商进货以及终端销售等信息坚持月报制度,并组织实施推广信息核查工作。同时,加大对骗补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规企业,将在媒体上曝光予以通报批评、追缴补贴资金并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推广资格,并追究企业责任人相关责任。 文档附件:
相关阅读:
相关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