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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查反倾销辽企积极应诉来源:华商晨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2日 14:31 | 作者:
欧盟公布对华光伏反倾销调查名单 对辽企影响大但不致命 晨报讯 记者(赵威 孟畅)2012年,中国光伏企业遭遇了欧盟、美国两大出口市场的贸易救济调查。昨日,欧盟公布了对华光伏反倾销调查涉案企业的名单。 在134家涉案企业中,锦州阳光能源以强制应诉企业的身份出现在欧盟公布的中国企业名单中,这意味着辽宁光伏将“直面”欧盟反倾销调查。 辽企已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昨日,欧盟公布了针对光伏产品反倾销立案的中国应诉企业名单。根据欧盟的文件内容,抽样调查选取欧盟出口量最大的代表性企业。这134家企业中,6家为强制应诉企业,其中我省锦州阳光能源名列其中,另外国内5家光伏企业包括英利、尚德、赛维、晶澳和旺能光电。 昨日,记者与阳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取得联系,阳光能源市场部相关负责人透露称,这次阳光能源强制被选为应诉企业,企业已经委托律师事务所,采取必要措施积极主动应诉。上述负责人称,受美国、欧盟双反调查的影响,企业产品出口受到一定程度影响,目前,企业并没有满负荷状态生产。 并非全部市场 但考验仍严峻 记者从锦州光伏产业发展局了解到,锦州市现有阳光能源、奥克阳光、博阳光伏、新世纪、华昌光伏等光伏企业34家,产业集聚效应初显,产品2011年实现产值150亿元。 锦州阳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第二大单晶硅产品生产企业,锦州光伏产业发展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阳光能源公司在锦州光伏产业基地属骨干企业,已逼近中国光伏企业前10名。 上述负责人称,锦州阳光生产的产品除了出口到美国和欧盟地区,在其他国家和国内市场也有销售,因此美国、欧盟的双反调查考验虽然严峻,但影响不是致命的。 ■专家观点 强制应诉增大辽企抗辩胜算 在134家应诉企业中,辽宁光伏企业锦州阳光能源是6家强制应诉的企业之一。 什么是强制应诉企业?作为强制应诉企业,辽宁企业在应诉过程中可以利用现有条件采取哪些措施进行抗辩? 对此,本报专访了辽宁省社科院WTO研究所战略新型产业研究室主任姜岩。 姜岩介绍,在国际贸易纠纷中,强制应诉是指立案国(本案指欧盟)的商务部根据申请应诉企业出口数量和金额情况进行排名,排在前列的企业将有可能被抽中成为强制应诉企业。 在欧盟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反倾销”调查中,辽宁光伏企业被抽中说明其自身对欧盟出口数量和金额较大,在其他100多家企业中出口量排在前列,企业实力较强;而且在应对欧盟反倾销调查中采取了积极应对措施,提出应诉申请。 作为强制应诉的6家光伏企业之一,锦州阳光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积极的抗辩?姜岩表示,被抽中的强制应诉企业将有资格填写完整的倾销问卷,可以对本企业的情况、出口销售数据以及生产投入要素进行完整而详细的整理和申报,同时,可以同自身力量或者律师的协助寻找替代价格。 上述措施将增大锦州阳光获得升级。其次,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同时通过海外建厂的方式规避关税,并进一步开拓新的国际市场,寻求走出去发展途径。 本报记者 赵威 孟畅 ■最新消息 美终裁:倾销幅度 最高249.96% 据新华社电 美国商务部10日作出最终裁决,决定对大多数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板和太阳能电池产品征收大约34%到接近47%的关税。 美国商务部终裁认定,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的生产商或出口商在美国销售此类产品时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为18.32%至249.96%。同时,还裁定中国输美的此类产品接受了14.78%至15.97%不等的补贴。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1日发表谈话表示,美国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产品采取不公正的征税措施,中方对裁决结果表示强烈不满。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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