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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拟建立器官分配与共享体系

  中国将建立全国统一的器官分配与共享体系。昨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卫生部制定了《中国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将建立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信息系统,并依靠这个信息系统来进行移植器官的分配,保证每一例分配的器官的溯源性,消除人为和主观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办法》由卫生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和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OTC)共同制定,“上个月召开了会议,文件还没有正式印发。”邓海华表示。
  长期以来,中国的器官移植一直处在全球关注的风口浪尖上,无论是医疗机构、患者,还是器官的来源和数量问题,一直都是关注的焦点。
  2007年3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等工作。但是在这个条例中,并没有涉及到器官捐献与分配问题。
  邓海华表示:“制定《办法》,主要的目的是为更好地贯彻《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范捐献来源的器官,有效地降低移植等待名单中的患者的死亡率,提高受者的术后生存率,消除不公平性。”
  在器官移植中,最为核心的是器官捐献,而管理捐献的体系,目前在中国还没有。
  在2010年两会上,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他一直在呼吁对《条例》进行修改,建立器官的捐献及分配体系。
  邓海华表示,下一步,卫生部将根据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工作会议的精神,由164家器官移植资质医院和心脏死亡捐献资质医院,共同构成我国的器官分配组织,在OTC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共同领导下,以地区为单位合理构建组织网络,规范有序地开展人体器官获取和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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