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金融投资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8月02日 1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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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明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高管绩效薪酬和福利补贴将受限,天价薪酬可能不再出现了!因为险企高管的绩效薪酬如果超过基本薪酬的3倍,可能会被监管部门进行风险提示。
据保监会近日发布的《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试行)》 (以下简称《指引》),引导险企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有效激励机制。《指引》规定保险公司高管人员目标绩效薪酬不得低于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不得超过基本薪酬的三倍,即绩效薪酬控制在基本薪酬的1-3倍之间。监管的对象主要是针对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对普通职工只是原则要求,
此外,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应当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不低于50%。除了对险企高管绩效薪酬进行限制外,保监会还规定保险公司每年支付给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得超过其基本薪酬的10%。对于中长期激励,《指引》明确待相关部委出台政策后,保监会再根据政策制定保险业的实施细则。
据了解,尽管《指引》没有点明“限薪”,但明确要求险企根据财务状况、经营结果、风险控制等因素合理确定薪酬,同时规定不得脱离国情、行业发展阶段和公司实际发放过高薪酬。《指引》自明年1月起实施。
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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