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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货卷款潜逃、临时涨价 物流业陷诚信危机
来源 长江商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25日 10:16 作者 庞伟红;向婉莹;程瑶
    长江商报消息 日前,本报报道的《物流快递业赔偿标准混乱》一文引起消费者的共鸣,不少市民纷纷向记者讲述物流业乱象,称除赔偿制度霸道外,物流企业还存在携款蒸发、逾期交货、重复收费和巧立名目乱收费等现象。

  东西湖舵落口市场拥有华中地区最大的物流集散地,记者近日从东西湖工商分局了解到,该区每年的物流投诉呈上升趋势,2010年152条,2011年达到242条,而今年截至7月,物流投诉已经达到了180多条。

  现状一

  物流公司“人间蒸发”

  市民余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经营锁具店,3月3日让诚捷物流从武汉托运价值1400元的锁具到荆门。结果,过了四五天仍未收到货。他去物流公司询问情况,发现公司已经关门,送货人员和公司的电话也无人接听,货物更是不知去向。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国物流行业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企业卷款潜逃案件发生。2011年春节前夕,仅舵落口物流市场就先后发生了6家物流公司“蒸发”事件,给托运当事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0余万元,物流行业深陷诚信危机。

  现状二

  延迟拿货,被收高额仓储费

  不久前,罗先生的朋友通过德邦物流托运了一批货物。物流公司叫他去提货时,他在外地出差,提出等出差回来后再去拿货。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很友好地称,“您什么时候来取都可以。”

  然而,他出差十七天后去拿货,被告知,由于他没按时去拿货,要收取每天10元的仓储费170元,否则不能提货。罗先生认为很不合理,到目前为止,他都没有去拿货。

  现状三

  重复收费,还临时涨价

  朱女士有一批货从深圳运来武汉,深圳公司那边告诉她,已经咨询了托运价并付清了200元托运费。几天后朱女士去物流公司拿货,却被告知要收200元的专车送货费。为了拿到货,她只好掏了这个钱。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物流公司退还了朱女士100元,并承诺再次托运时只收取一半的费用。

  今年3月底,张先生委托金田物流公司发货到武汉,约定600元的运费。然而到了武汉,商家临时要涨到1500元才能提货。

  观察

  物流行业为何如此混乱?

  物流业乱象为何难以根除?工商人员告诉记者,首先,物流行业准入门槛低,只需最基本的三个证件即可,经营者素质良莠不齐;其次,由于货物买卖双方不信任,物流企业经营代收货款业务,风险难以监控,事实上,物流公司不具备代收货款的资质,法律规范也属空白;最后,在加盟模式下,一般只有总公司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执照或资质,而各网点统一使用总公司品牌,由其他公司、个体户或个人运营,自负盈亏,其资质难以鉴定。

  本报记者 庞伟红 实习生 向婉莹 程瑶 通讯员 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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