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日前召开的2012年上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透露,保监会近期将推出《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通知》和《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债券、股权和不动产的品种、范围和比例的限制,允许保险公司委托有关金融机构进行投资。
而就在昨日,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的步伐正式拉开。业内人士指出,在持续低迷的市场环境下,保监会全面打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对保险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市场化改革整装待发截至今年6月底,保险公司总资产达6.78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3.3%;净资产6746.6亿元,较年初增长21.2%。保险公司资本实力得到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得到提高。随着近期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新政不断出台,六万亿险资将迎来投资热潮。
其实,从2003年至今,保监会陆续推出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宽的相关政策,如2003年保险资金允许投资债券;2004年允许投资股票和外汇资金;2006年允许投资基础设施、商业银行股权和境外投资。到2010年末,投资渠道更是扩大到未上市股权、利率互换和不动产。“虽然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不断拓宽,名义上已基本放开,但实际操作中有不少约束,且对投资管理模式及自主创新的控制很严格。”业内人士指出。
今年,保险资金运用政策有了质的突破。5月中旬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将簿记建档方式公开发行无担保债券纳入保险公司投资范围内。5月底,保监会又发布《关于上市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可转换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将次级可转债首次纳入险资的投资范畴,实现了保险资金运用政策的突破和完善。如今,又将迎来四项保险投资新政,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整装待发。
债券投资进一步放开《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是目前热议的四大“投资新政”之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增加混合债券和可转换债券,可投资品种基本覆盖现有市场公开发行的品种;二是提高无担保债券投资上限,保留单品种比例限制,强化了交易对手、关联企业和分散化要求;三是结合市场需要,在原有公开招标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符合规定的簿记建档方式,放松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投资限制;四是明确发行人资质,统一信用评级,规范担保方式,强调内部评级的约束力,建立偏离度评估制度,增强了偿付能力预警机制。
业内人士指出,《暂行办法》顺应当前债市的投资需要,既满足保险机构的迫切需求,又能加强风险控制,将对优化资产结构、提升投资收益、促进债券市场和保险市场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防范风险与改革创新两手抓项俊波强调,保险业要守住防范化解风险底线,不断巩固和健全风险防范的制度机制,其中包括继续加强对风险的排查、监测和预警,增强偿付能力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
据统计,目前行业整体偿付能力保持稳定,截至二季度末,偿付能力达标公司占保险公司总数的94.6%,资产总量占行业资产总量的98.2%。部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得到化解,目前没有出现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行业整体偿付能力保持稳定,为保险资金加大投资步伐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此基础上,保监会倡导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放松管制,拓宽范围,简化审核程序,完善重大股权投资和资产管理产品核准监管程序,积极推进资金运用监管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