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6月22日 11:2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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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记者从发改委获悉,由发改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的《水利发展规划(2011—2015年)》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准。 《规划》提出,我国十二五期间将全面解决约3亿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提高到80%左右;水利工程新增年供水能力400亿立方米,其中新增城市供水能力260亿立方米左右,城市供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充分发挥现有灌溉工程作用,力争完成70%以上的大型灌区和50%以上的重点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0万亩。 《规划》还强调,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350亿立方米以内;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以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0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以上,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资源型和水质型缺水城市的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0%以上。 根据《规划》,我国将初步建成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国家水权制度,基本完成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流域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水利投融资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水利建设领域全面开放,项目法人招标、代建制等加快推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与管护机制基本健全。形成较为完善的水法规体系,河湖管理水平大幅提升。水利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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