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6月18日 10:18 |
作者: |
墨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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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和13日,“2012第一届北京大学—斯坦福大学互联网法律与公共政策研讨会”在北京大学举行。此次研讨会由腾讯公司推动、北京大学法学院与斯坦福大学法学院主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次互联网法律与公共政策研讨会将主要聚焦 “版权法的未来”、“信息产业竞争政策”、“互联网公司创意、创业与公共环境的关系”和“个人数据保护”四大热门话题。
研讨会的发起人是毕业于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并长期在中国从事互联网法律实务工作的腾讯公司总法律顾问Brent Irvin。Brent Irvin表示,作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领军企业,腾讯关注行业发展前沿,承担社会责任、推动网络文明。腾讯成立了国内互联网企业第一家专门的法律研究机构——腾讯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他希望通过支持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社会责任、网络治理、网络安全等互联网法律与公共政策议题的研究,能搭建一座沟通互联网产业与法律研究的重要桥梁,建立一个公平的、有利于行业长期发展的规则体系。
互联网开放平台问题突出 企业呼吁新的避风港保护
开放平台无疑是互联网最炙手可热的名词之一,腾讯、百度、阿里都在如火如荼地开放自身的平台,推行新的商业模式。但目前国内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Brent Irvin表示,考虑未来的商业模式,腾讯的开放平台有一个侵权报告制度,如果出现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就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我们需要判断是否构成侵权,如果侵权就需要撤下。这一审查的工作量非常大。互联网开放平台商业模式需要法律给与明确的避风港保护,否则类似商业模式的发展将会遇到巨大瓶颈。建议法律将为开放平台提供新的避风港,以促进开放平台商业模式的发展。
反垄断应谨慎司法 促进互联网产业创新
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联席主任薛兆丰认为,在现在的互联网特征下,大企业可以大幅降低边际成本,兼容互通的增值,确保品质和减少卸责行为,而且大企业并不等于垄断和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必须怀着谨慎的心,重新对竞争的含义进行界定,调整对规模、平台价值、隐私权的理解。
斯坦福大学教授Paul Goldstein则表示,所有的法律法规,应该很好地评估一下它们对于互联网产业的创新有什么样的影响,今天的因特网和二十年前非常不一样,有非常多的创新出现,有的创新出现在硅谷,还有很多是中国在创新。我们要很好地进行规章制度的管理,比如应该有版权和商标、专利、反垄断、隐私权方面的规定,防止这些法律中一些规定限制互联网产业的创新。
(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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