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内人士认为,银行引入民资没号对脉,没开对药;专家表示,银行机构立法待跟进,市场开放应做到有法必依,市场改革要做到非禁即入。
受访者
夏 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名誉所长向松祚 中国农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许小年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教授周子衡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
■本报记者 刘慧
银监会 5月26日正式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旨在加强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此消息一出,各界的讨论声就不绝于耳。
对此,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和银行内部人士。专家认为,民资入银行方向可以,但没有理清根源。庞大的民间资本不缺出路,但要让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从根子上来说,银行立法要完善,中国所有市场开放应做到有法必依,市场改革要做到非禁即入。
银行人士则认为,《意见》没开对药方,金融业所谓的行业垄断不是机构垄断,而是政策垄断,关键在于利率没有实现市场化,银行就会选择国企而非中小企业放贷;目前已去工业化,民间资本可引导到制造业或产业投资领域,引导进银行业没太大帮助,属于药不对症;而且民资逐利性强,这剂补药不能随便吃,吃多了会有副作用。
没有实质意义?
《意见》鼓励各类投资者投资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强调“不得单独针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设置限制条件或其他附加条件”。而我国《商业银行法》中并没禁止民间资本参与商业银行设立的条款。
“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是没有限制的,我们为什么要出台一些规则把《商业银行法》否掉呢?”中国农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向松祚告诉本报记者,事实上很多问题都要检讨,任何部门的法规都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银监会现在出个《意见》,大家都欢呼雀跃,这是个奇怪的现象,并没有什么实质意义。
“从去年10月份开始,银监会和央行对于民间资本的管理上就有分歧,银监会要抓,央行要放,没有一致性。银行业的开放是必要的,但央行和银监会的思路都不一样,外界评论就没有意义。 ”某金融专家告诉本报记者。
“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方向是可以的,但在实施中要多下去调研,中间过程要保证有效。我们对村镇银行的发起人,20%—15%的最低持股比例仍然必须是银行,我们的监管有银行治理结构,有对高管的监管,其中对行长、董事长都有认证资格管理条例来监管,因此它不是个经营实体,应慢慢过渡到并非一定要有一个银行作为发起人。当前可能有困难,如果条件慢慢成熟,民营资本可以尝试成立银行,来挑战过去的银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名誉所长夏斌对本报记者说。
他建议,各地政府应该大胆支持金融机构,对大银行、小银行、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应该有个明确合理的布局,鼓励其为小农和三农服务,为小微企业服务,给它减税,让它赚钱。但民营资本不要想做完小的就做大的,从县域想要走到大城市,不要沿着这个思维走。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教授许小年对本报记者称:“各部委表态落实民营经济 ‘新36条’,仔细分析,并无实质内容,纯属忽悠。小贷公司可转村镇银行,至今没转一个。 ‘长子’们还垄断市场,挤压民企空间。叫人如何有信心?拿民间资本当孙猴子,平时只念紧箍咒,有难时才喊徒弟救。 ”
没号对脉,没开对药?
有媒体报道,国有银行的垄断造成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匮乏的现状,而民营银行的草根性决定其能承担起千百万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准许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将产生“鲶鱼效应”。
“银行引入民资没号对脉,没开对药。 ”工商银行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分析称:所谓的行业垄断其实不是机构垄断,而是政策垄断,利率没有实现市场化。中国央行统一规定利率上限和贷款下限,商业银行出于最优配置考虑肯定把钱投到国企。银行业现在同业竞争激烈,都想以风险最小实现利润最大化,对中小企业就没有必要承担风险,商业银行没有动力去做。
在其看来,目前已去工业化,制造业就业比重持续下降,引导民资进入银行业,想解决问题,却没有太大帮助,属于药不对症,确是补药。民间资本的投向应引导到制造业的升级换代,投向更实业性的产业。药虽补药,但不能随便吃,要防止副作用。民生银行引入多家股东后,其效率比国有银行和股份银行都高。但现在的民间资本逐利性强,银行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各个地方银行的行政管制又较多,可能会有一些道德风险。
“民资进入银行也有坏处,如控制关联交易。银行有杠杆,如果充足率是8%,则资本金1块钱,可以贷款12.5元,空间很大。而村镇银行大多在县域,如何保障居民存款安全,防止群体性事件,有没有什么存款保证金制度之类等?小银行受地方政府的干预很强,面对的贷款客户风险很大,业务员素质不高,信贷管理就跟不上。还可能监管半径不够长,无法保证其合规。”国家开发银行内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该人士建议,应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业务监管细则。银行内部要建立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对村镇银行实行一些税收优惠,当地政府在办公、开业、税收等方面进行支持,提高审批效率。因为银行贷款期限可能较长,为避免企业家短期化经营,要对分红制度进行约束。先试点,然后总结经验再推广。
银监局负责人介绍,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普通股中,民间资本占比已达到20%和45%。截至2011年年底,在已批准组建的726家村镇银行股权结构中,民间资本占比超过82%。
市场开放应做到有法必依
资本分配面临不合理的尴尬,一面是中小企业资金链紧绷,另一方面大量资本聚集在民间拆借,或扎堆房地产业。
“庞大的民间资本没有一分钱是闲着的,都在流动着,小贷公司、影子银行都在做,现在只是要把它合法化。”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周子衡告诉本报记者,现在全国的银行机构法人很少,不到200个,目前还在减少;村镇银行大概有1000多个,再有一些银行机构牌照进来,这肯定是个方向。加快开放都是浮在表面上的议论,当然浮出水面更好一点,但意义不是特别大。
在他看来,民间资本要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但我国缺乏《银行机构法》,现在有《商业银行法》、《人民银行法》、《银行监管法》,怎样才算一个银行机构在法律上并没讲清楚,机构和业务都讲不清楚,就管理不清楚。就像治理污染河流需要找到污染源一样,如果找不到,再怎么治都是有限的。银行机构立法和业务立法的差距非常大,不是靠简单的修补意见可以解决的,根子上立法要完善。
向松祚也表示,应在《商业银行法》大的框架下制定相应的监管规定,对所有资本一视同仁,资本不应有国有和民营的区分。中国的改革也不能只靠某个部门出台规定。对民营资本和外资的开放,在国家产业政策下,哪些行业鼓励,哪些行业不鼓励,哪些涉及到国民经济命脉的对其有限制,要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限制都可以自由进入。
“中国未来的市场改革要做到非禁即入,这个法律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通过。现在地方政府管得太多,潜意识里做了很多违法的事。中国所有的市场开放应做到有法必依。 ”向松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