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人民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5月03日 10:02 |
作者: |
文利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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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应警惕以企业赞助、店庆促销、攀老乡等为噱头的购物陷阱 前不久,北京退休在家的杨阿姨想和老伴去香港、澳门旅游。通过对比几家旅游产品广告,发现同样的“港澳六日游”产品,价格差别不小。老两口想,都是玩六天,当然花钱越少越好,于是他们就挑了一家报价最低的旅行社。没想到一出门,“麻烦”接踵而来。
行程的第一站到深圳,导游先是说按照“惯例”,每人要给地接导游200元小费,大家觉得给了小费,服务可能会好一些,就都给了。导游又说,可以帮大家换港币,并建议不要去香港换,因为一些兑换点有假币,而且还不安全。大家听从了导游的话,每人以1∶1.14的汇率兑换了1000元港币。可到了香港发现,当日的汇率才1∶1.41,且到处都有合法兑换点。
在香港期间,根据导游的安排,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逛商店。在一家珠宝店,商家以让利促销为名,标价5000元的铂金项链只卖200元。六天时间,著名的景点都没去,“珠宝”、“手表”却买了不少,回来一鉴定,都是品质低劣的仿品。
杨阿姨的经历在游客中不算少数。为此,国家旅游局有关部门提醒游客:
1.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应提前做好准备,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旅游目的地的有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低价旅行团往往在行程中安排过多的购物活动,这样的旅行团不能保证旅游品质,旅游者需谨慎选择。
3.旅游者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应要求在合同中载明由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对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要做出明确约定。
4.行程中,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旅行社及导游在合同之外安排的购物活动,参加合同中约定的购物活动时应对商品的价格有合理的心理预估,不要贪便宜。
5.旅游者应警惕以企业赞助、店庆促销、攀老乡等为噱头的购物陷阱,购物后,应要求商家开具正规的发票并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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