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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期限报送整改报告 保监会问责人保财险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24日 08:48 作者 黄俊玲;田文会
      4月22日,保监会通报了部分保险公司整改规范中介业务的情况,据了解,保监会根据去年四季度针对2011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查处的违法违规情况向14家保险公司发出了监管函。这14家公司中除人保财险未按期报送中介业务整改报告外,其余13家都已经按要求向保监会报送了整改报告。

    这14家保险公司分别是人保财险、国寿财险、大地保险、平安财险、阳光财险、永安保险、华安保险、永诚保险、都邦保险、民安财险、中国人寿、新华人寿、阳光人寿、信泰人寿。保监会向这些公司通报了其基层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情况,并要求这些公司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中介业务整改。

    除人保财险外的13家保险公司针对监管查处的问题和自查自纠情况,共处理相关责任人员350人次,罚款111人次合计64.47万元。

    对于人保财险未按要求向保监会报送中介业务整改情况的报告,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人保财险违反《保险法》相关规定,没有按照监管要求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内部管理环节没有理顺。保监会近日向该公司发出通知就此事实进行了确认,在此基础上将严肃依法予以处理。

    对于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的问题,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问题在基层、根子在上面”,即基层机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与上级公司管理系统性薄弱紧密相关。如:一些公司制度和流程不严密,业务财务管理系统没有无缝对接,为基层机构预设了中介业务违法操作的空间和余地;相当一部分公司管理粗放,以简单费用包干制取代对基层机构业务财务真实性的审查和管控;更有一些公司默许、迁就、甚至变相纵容基层机构铤而走险,本级或上级相关管理人员以电子邮件、内部BBS平台等方式,诱导、指使经办人员违法违规操作。

    同时,对于治理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坚持两个着力点,一是坚持检查基层机构不放松,二是坚持强化总公司管控责任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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