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记者 彭 琰
《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昨天通过市法制办官方网站发布,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在4月16日前可登录网站草案征集系统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我市互联网产业在发展壮大过程中产生了一些使用安全问题,亟待立法加以规范、保护。2010年底在腾讯和360之间的“3Q大战”至今让人记忆犹新,在2011年市“两会”上,市人大代表、腾讯“掌门人”马化腾联名23名市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制定《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条例》的议案,被列为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立法项目。2011年6月,市法制办会同原市科工贸信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八部门成立了网络信息安全立法调研组,正式启动了网络信息安全立法。
国家工信部鼓励深圳“先行先试”立法
据市法制办介绍,网络信息安全立法调研组先后赴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宣传部、通信管理局、深圳大学、腾讯公司、迅雷公司、金蝶友商公司、电子商务协会等部门、企业和协会进行了调研,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在市内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去年9月专门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汇报了立法调研情况,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希望深圳在此方面先行先试。此后,又举行了专家研讨会,就我市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立法征求国内相关技术专家、法律专家、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市内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此次公布的这份《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是几易其稿,不久前还向互联网界著名人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及部分高等院校互联网法律专家征求了意见。
条例草案未涉及电商等具体特定业务的安全问题
据了解,市法制办在调研中发现我市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主要存在七大问题,包括:计算机病毒泛滥;互联网安全专用产品或者服务有待规范;用户身份认证、信息保护等制度有待完善;钓鱼网站网络欺诈;互联网企业经营行为有待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管理体制分散、各自为政,有待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执法力度不够,管辖权限确定难、取证难。
在涉及面广且无上位法的情况下,记者注意到,《条例(征求意见稿)》没有涉及互联网信息服务中诸如电子商务、电子公告等具体特定业务的安全问题,主要是对目前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急需解决的管理体制和执法责任等方面能够基本达成共识的共性问题予以规范。市法制办表示,具体特定业务的安全问题将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题研究论证,另行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用户有问题可向多个部门投诉
用户身份信息管理是用户最关心的部分。《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企业的信息保密规则——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收集用户身份信息的,应当取得用户同意,并按照用户同意的方式、内容和范围收集和使用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改变信息用途,不得披露、泄露或者转让该信息。违反这一规定,将由市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条例(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市互联网安全监测机构统一接收、转送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或者用户的投诉。市互联网安全监测机构应当自接收投诉24小时内转送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或者用户也可以向市信息化管理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公安部门、深圳市通信管理部门投诉。
规定“九不准”避免网络服务商之间不正当竞争
针对社会强烈反映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不正当行为,《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予以禁止,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九种情形:未经用户同意,在用户终端或者系统上强制安装或者运行的;未提供通用的卸载方式的;未经用户同意修改系统设置的;利用技术手段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截留、篡改、破坏他人数据电文的;干扰他人提供的信息服务的;破坏他人提供的信息产品的;以牟利为目的仿冒他人网页的;其他侵害用户知情权、选择权的恶意行为。
《条例(征求意见稿)》针对违法行为突破了国家处罚的幅度和种类,加大了罚款力度,对情节严重的,增加了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处罚措施。比如,网络服务商若违反上述“九不准”规定,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10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将没收违法所得,此外,可以根据情节并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并建议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
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反钓鱼网站
规定网络服务商“九不准”里所说的“以牟利为目的仿冒他人网页”,就指钓鱼网站。《条例(征求意见稿)》一大亮点是针对目前钓鱼网站猖獗,严重影响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保障的情况,专门规定了反钓鱼网站制度。
一是建立白名单制度,规定深圳市通信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应当公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取得的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编号,供用户查询;二是建立黑名单制度,规定发现钓鱼网站后,市互联网安全监测机构和行业协会将其纳入互联网信息服务诚信系统,并向社会予以公开曝光。处罚措施有: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并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并建议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
此外,《条例(征求意见稿)》还规定,鼓励网站推荐服务提供者对有偿推荐作出明显标识,鼓励查验被推荐者的身份证明、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材料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