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产经要闻
保监会启动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09日 06:44 作者 卢晓平
  ⊙记者 卢晓平 
  
  昨日,中国保监会对外公布了《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决定用三至五年时间,形成一套既与国际接轨、又与我国保险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
  按照规划制定的总体目标,要推动保险公司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提高行业风险管理和资本管理水平;提升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的国际影响力,提高我国保险业的国际地位。
  据介绍,2003年至2007年底,保监会基本搭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2008年之后,不断完善、丰富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提高了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二代制度体系采用国际通行的“三支柱”整体框架。第一支柱:资本充足要求。主要是定量监管要求,包括资产负债评估标准、实际资本标准、最低资本标准、资本充足率标准和监管措施等。第二支柱:风险管理要求。主要是与偿付能力相关的定性监管要求,包括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要求,监管部门对公司资本计量和风险管理的监督检查等。第三支柱:信息披露要求。主要是与偿付能力相关的透明度监管要求,包括对监管部门的报告要求和对社会公众的信息公开披露要求。
  规划提出用三至五年时间建成第二代制度体系,分五个步骤加以推进。而从2012年开始,用2至3年的时间,开展各项专题研究工作,包括制定最低资本标准和实际资本标准、完善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研究逆周期监管问题、完善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相关制度等;到2014年底之前,形成第二代制度体系征求意见稿;2015年开始,用1至2年的时间,征求行业意见,进行多次定量测试,并修改完善。
  据悉,中国保监会成立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度体系的建设工作,项俊波任组长,陈文辉任副组长。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保险监管升级的必然 (04-09 08:03)
·保监会:5年内建成新偿付能力监管制度 (04-09 05:40)
·保监会:财险公司须遏制违规经营 (04-06 06:45)
·保监会:财险公司需遏制违规经营和非理性竞争 (04-05 19:22)
·“产销分离”有助多方共赢 (04-05 10:02)
·趋势科技中标保监会全网防病毒项目 (03-29 10:35)
·保监会暂停批设区域性保险代理 (03-29 10:21)
·提高准入门槛 不再设置区域性保险代理机构类别 (03-29 08:38)
·保监会重拳清理保代市场 4S店等兼业中介将减少 (03-29 08:34)
·保监会下发监管函 80个基层机构中介业务违规严重 (03-28 14:42)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