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3月07日 09:43 |
作者: |
朱胜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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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期间,环保“老大难”一再被提起,对于国家要求长三角率先监测PM2.5严格监管环保问题,江苏有了新举措。近日,江苏省首次公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时间表,南京、苏州、南通成为首批重点推广城市。据介绍,推广新能源汽车能有效减少汽车尾气污染。
据了解,试点城市将对电动公交车和电动出租车按燃油车辆类型申报国家燃油补贴。其中,电动出租车运价与普通出租车运价一致,但不收取燃油附加费,并减免电动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江苏省政府印发了《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就试点进度、技术标准、补贴金额等作出详细说明。按照规划,2012年至2014年重点在南京、苏州、南通试点,在未来3年内各自力争推广应用1000辆以上的新能源汽车;2013年至2015年,在无锡、常州、盐城、扬州、镇江等城市选择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应用。今后,试点城市新增公交、出租车将优先应用纯电动汽车。
此外,江苏还首次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技术标准。按规定,纯电动公交车和出租车续航里程均应达到180公里以上,采取“换电为主、插充为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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