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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小产权房转正又如何?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20日 07:53 作者 刘展超
    小产权房能不能转正?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不易回答。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去年国务院已经成立了由国土部、住建部牵头,12个部门组成的小产权房清理领导小组。对已经存在的小产权房,国土部正在组织调查,研究试点具体措施,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完善政策,妥善处理。
  在哪些城市试点,如何试点,方向是什么?对于这些外界关心的问题,上述人士未作解答。这只能视为一种官方态度,但若没有具体方案,还是无益于问题的最终解决。
  在我国,所谓小产权房,并非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在众多城市郊区,一些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除用来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还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这些房子一般俗称“小产权房”。
  相对于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而言,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房产证,其上市交易很难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小产权房因价格更低,故已在地方潜行多年,规模日渐庞大。非官方数据称,全国小产权房面积约60亿平方米。当然,官方从未承认过该数据。
  小产权房问题的核心是城乡土地二元化,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销售对象不限,但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只能销售给本集体内的成员。
  正是因为没有法律的护航,小产权房的处置从法律问题演变成了一个社会和政治问题。在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秩序和保护农民权益两大口号之下,一旦小产权房处置不力,触动亿万人利益,推行者的政治风险极大,最终造就了无人愿意冒险的局面。
  “小产权房肯定是违法的,但一些销售出去的房子里已经住进人了,这时采取措施,要涉及成百上千群众的利益;但如果不采取措施,它又是违法的,而且有的小产权房占用的是耕地,那违法就更严重了。”一位中央部委权威人士曾这么形容处置小产权房问题的两难心态。
  而在笔者最近参加的一次内部会议上,一位重点省份国土厅厅长也直言:国土部今年想让他们报小产权房清理的试点,但是该省还是十分慎重,担心一旦处理不好,小产权房就会再度泛滥。
  “我们可以试行把小产权房确权给村集体,这些房子的产权还是归于村集体,即便有城市居民花费了数十万元来买这个房子,也视为是‘租赁’而不是买卖。如果在补交土地出让金之后就确权给城市居民,(这种措施之下)我担心小产权房会一哄而起。”该厅长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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