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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回应“非法添加”称产品安全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14日 08:26 作者 赵春燕
 
每经记者 赵春燕 发自北京

    近日,有媒体声称哈尔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红牛进行查证的过程中发现,红牛饮料罐体配料表及食品添加剂的标注和有关文件的批文并不相符。昨日(2月13日),红牛公司消费者服务中心梁先生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该事件本身是一个“乌龙”。

    此前,有媒体报道,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产品罐体标注其添加了柠檬酸、柠檬酸钠、咖啡因、苯甲酸钠、胭脂红、柠檬黄6种添加剂。但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却显示,对红牛的生产批文中,并没有苯甲酸钠、胭脂红、柠檬黄和柠檬酸钠这4种食品添加成分。该报道认为其中的苯甲酸钠可能与咖啡因产生作用,生成国家一类精神药品安纳咖。

    2月11日,红牛公司发布《关于红牛维生素饮料合法合规、安全稳定 不存在非法添加的声明》称,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不存在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产品品质优良、安全稳定。红牛在声明中对外提供了2份相关证明,第一份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关于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二份为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 《关于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的长期抽检情况报告》。

    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在11日发布一份名为“对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标签标识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的公告,表示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确为卫生部1997年批准的保健食品,根据当时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的有关规定,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说明书中可只载明主要原料。

    昨日,红牛公司消费者服务中心梁先生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红牛公司于1997年申报保健食品注册批件的时候是将罐体标注的所有原材料都向卫生部进行了报备,“但当时是要求只标注主要原料,所以那4种成分没有进行标注。”

    “后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2009年已经正式给我们出示了向各执法单位去解释的函件,证明了这些食品添加剂是当时就被批准通过的。就是说1997年的时候我们在申报注册保健食品饮料的时候就有这4样东西,但只是当时只要求标注原材料,这个函我们是有的。”

    而针对“红牛饮料中含有的苯甲酸钠和咖啡因联合使用可合成安纳咖”的质疑,梁先生告诉记者:“中国红牛产品不存在安纳咖这种成分,也不具备产生安纳咖的这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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