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2月10日 09:04 |
作者: |
陈莹莹 |
| |
北京将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包括准入、税收、用地、人才、医保等在内的多项鼓励政策拟出台。 首都之窗网站9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称,北京市将允许社会资本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逐步提高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比重。北京市需要新建医疗机构时,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凡是社会资本能办的,政府不再举办;当出现多个社会主体同时申请时,可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举办主体。 《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社会办医的5个鼓励方向,包括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在功能拓展区、发展新区和远郊区县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院等。此外,北京在医疗服务市场准入、用地、税收等方面提出促进社会办医的18条政策,包括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给予建设资金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实行一视同仁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等。(陈莹莹)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