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限娱令”后,广电总局再出重拳。
11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对此,分析人士表示,限广令下达后,视频网站或将从中受益,而电视台则面临着广告分流的挑战。
视频网站有望分杯羹
业内人士估计,此规定一旦实施,全国各地电视台预计损失不少于200亿元。但对于近年来异军突起的视频网站来说,却迎来一个难得的契机。有业内人士指出,明年视频网站的广告额将会有显著增加,预计从85亿元上升至110亿元左右。
从广告投放来看,到目前为止,互联网视频广告的总额度与电视台相比,不及后者的10%。且除几家大网站外,大量中小视频网站很难受到广告商青睐,而购买电视剧版权的高昂费用成了他们的沉重负担。因此,业内人士认为,“限广令”下发后,视频网站将面临一定的契机,而视频网站商对此也表示了欢迎。
乐视网刘弘指出,广电总局近期下发的“限广令”,让视频网站作为影视剧播出平台的价值进一步凸显。而乐视网版权合作事业部总经理何凤云对此看法更为乐观一些,我们不可能有很准确的数字,但可以肯定的是,乐视网明年广告收入会有大幅度的增长。乐视网三大自制节目已经有广告商在洽谈,下个月就有广告上线。
“每年电视剧插播的广告量是非常多的,但现在出台限广令后,对广告商而言少了在黄金时间段穿插广告这一有效渠道,肯定会寻找其他渠道。近年来发展迅速网络电视将有望从中极大受益,比如A股市场的乐视网等。但也不能盲目乐观,电视台也不会坐以待毙,还会寻找新的解决方式。”国联证券一位行业分析师表示。
电视台将另辟蹊径
由于黄金时段广告肩负了电视台70%的营收重担,因此,限广令下达后,电视台可谓是损失巨大。
据悉,电视剧播出大户安徽卫视2012年黄金资源广告中标金额为4.6亿元,其中“中插广告”占88%,高达4.1亿元;浙江卫视9.2亿元的广告招标中也有59%的收入即5.5亿元来自“中插广告”;湖南卫视吸金总额25.3亿元中,“中插广告”则收获9.1亿元;而作为广告吸金大户的央视,2012年广告招标总额是142.58亿元,“中插广告”收入比例仅为6%即8.5亿元。“限广令”一出,各大卫视高达几亿元的收入打了“水漂”,被迫对节目和广告播出方案进行再次调整。
“限广令虽然在短期上影响了电视台的广告收入,但长期看,我认为对电视台是利好,毕竟大家对电视剧插播广告一直都是颇有微词,而且视频网站因其能自由点播、播放完整,已经分走了许多资源,使电视的观看率持续下降。因此,限广令有利于电视台回笼观众;另外,就广告来说,不一定非要在电视剧里插播,可采用在电视剧里植入广告等多种手段。之前的《非诚勿扰》、《男人帮》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平安证券分析师彭伟表示。
据悉,针对电视台如何应对限广令这一问题,社会上舆论纷纷,有观点认为,为了弥补损失电视台也许会增加集数,缩短每集时间,以便增加每集电视剧之间的广告。也有观点认为,电视台可能会从植入广告中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