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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代服务业有望打破瓶颈
来源 上海金融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28日 11:00 作者 李茜
 

  本报讯

  近期,上海的现代服务产业接连迎来利好消息。继上周上海市启动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后,国务院又将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内实行增值税扩围试点。对此,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委主任沙海林昨日表示,目前上海的服务业结构性减税试点方案仍在研究中,此次试点对上海来说是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突破,对上海服务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10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试点将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点。

  同时,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

  国务院的这一举措被业界普遍视为中央大力支持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表现。2009年,国务院批复上海加快推进国际金融中心、航运中心建设的相关文件,高端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就成为上海经济转型的重要支撑。然而,服务业领域重复征税问题却迟迟没有得到解决,也成为制约诸多服务性企业发展的瓶颈。为此,从2008年开始,上海就开始研究破解制约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相关政策已经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争取了两年多。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增值税改革是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重要一环。“营业税容易面临重复征税的问题,但增值税不会。比如在物流行业,如果运输和仓储业务分开,分属不同的法人,运输和仓储环节就都要征收营业税。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既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又有利于产业分工更加细化,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除此之外,为提升服务业占上海经济的比重,10月21日,上海还正式启动了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当天,财政部、商务部与上海市政府签署上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合作协议。

  据介绍,上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力争通过3至5年时间,带动试点区域服务业现代化、网络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促进上海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同时探索突破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为全国服务业发展累积经验。

  沙海林表示,未来上海将在浦东新区、虹桥商务区及浦江沿岸进行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具体的方法是“项目化”推进,就是要申报一些具体的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项目,目前这些项目正在报批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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