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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力推企业债券建设公租房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11年09月21日 08:29 作者 张敏
 
每经记者 张敏 发自北京

  9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会议指出,在公租房等的建设中,可规范和利用企业债券融资。

    会议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公租房建设,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会议强调,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租金标准由市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

    在保障房建设资金方面,会议称,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不足的地区,要提高土地出让收益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比重。

    同时,在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向实行公司化运作并符合信贷条件的公租房项目直接发放贷款,也可向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放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央行和银监会发布 《关于认真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强调对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凡是实行公司化管理、商业化运作、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项目自身现金流能够满足贷款本息偿还要求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信贷风险管理的有关要求,直接发放贷款给予支持。国务院的上述表态则被认为是该文件的升级。

    事实上,自去年国家启动房地产宏观调控以来,房地产企业已经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这也波及到不少保障房项目。业内人士分析,国家对保障房融资渠道小心翼翼地放开,目的是为了防止资金流向商品房市场。

    根据央行发布的数据,上半年我国房地产开发贷款累计新增2098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3.7%。同期,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累计新增908亿元,比年初增长54.8%。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强调,健全保障房的退出机制,切实防范并严厉查处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变相福利分房和以权谋私行为,切实纠正将保障性住房违规出售、转借、出租或转租、闲置、改变用途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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