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9月13日 11:0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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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讯】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全面推行标准化。昨天,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李荣强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全市所有在建保障性住房均纳入标准化试点范围。 李荣强介绍说,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推行标准化,指导思想是要牢牢抓住工程质量安全这个核心、工期进度这个要求、绿色低碳这一理念,强化质量责任制度这个保证,从保障方式、用地落实、融资渠道、建设方式到建设过程监管采取一系列的标准化措施。 一 创新保障型住房类型标准及保障方式标准 陆续出台了《保障性住房条例》、《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和《深圳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对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使住房保障对象范围扩大到户籍中低收入等夹心层群体,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户籍住房困难群体;住房保障重心也向以人才群体保障为主转移,赋予住房保障政策以新的内涵、新的功能。 二 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标准 除政府机构直接组织建设以外,我们采用代建总承包等项目法人代建模式,大力引入万科、招商、金地、富通等品牌开发商作为总承包单位参与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品牌开发商、龙头企业成熟的工程管理经验,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安全高标准。 三 创新保障性住房的建造方式标准 目前深圳正在一些保障性住房项目,比如采用钢结构建筑方式的梅山苑二期7号楼、采用室内一体化精装修的首地容御花园4号楼等项目上,积极探索建筑工业化实现方式,以工厂化的质量控制要求,促进建筑质量向精细化、标准化方向大幅提升。 四 全面推行“样板引路”制度 我们要求建设各方在保障性住房中全面实行“样板引路”制度,推行实体施工质量标准化,以直观的实物样板作为施工作业及质量验收依据,加强渗漏、空鼓、裂缝等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五 全面落实《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实体标准化指南图集》 以该图集为标准来指导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推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 六 创新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管标准 我们提高了保障性住房工程定点监督层级,加大了监督检查频率,要求每个项目至少半个月进行一次日常监督检查,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形成了定点监督与执法监督巡查相结合的监督模式。此外,开发并试运行工程质量远程移动执法系统,实现了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 七 强化保障性住房的质量责任追究 在落实保障性住房安全质量责任追究方面,深圳也是全国的试点城市之一,我们通过强化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保证保障性住房出现质量问题有相应企业或个人为此“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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