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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限购城市浮出水面 房产税不会征首套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8月19日 06:22 作者 于祥明;朱楠
  ⊙记者 于祥明  朱楠 
  
  一边是二三线城市限购即将开闸,一边是房产税扩大试点等后续政策“山雨”欲来,房地产市场调控将加码的舆论近来声声急。
  二三线限购城市浮出水面。
  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70个大中城市7月份房价数据,对照住建部前天公布的新增限购城市名单的5项建议标准,秦皇岛等14个城市面临出台限购令的压力。
  根据统计局的数据,7月价格同比上涨幅度超过5%的城市共27个,其中有26个城市连续3个月涨幅超过5%。从价格环比涨幅看,7月有39个城市价格上涨,其中24个城市的涨幅增大。目前共有13个未限购的城市的房价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5%。
  而且,7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上涨超过0.4%的上涨过快城市的全部为非限购城市。
  记者结合7月份数据,并根据同时满足2010年房价涨幅接近或超过5%以上;2011年以来房价涨幅接近或超过5%以上两个条件推算,理论上应该新增限购城市在14个左右。包括秦皇岛、丹东、锦州、吉林、牡丹江、赣州、烟台、洛阳、襄樊、岳阳、常德、惠州、湛江、桂林。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则分析表示,除上述城市外,已限购的一线大城市周边城市,如廊坊、中山、珠海等,也很有可能被纳入限购范围,因此新一批限购城市个数将约20个。
  除了新增二三线城市限购外,包括房产税试点扩大等中长期调控措施正在研究的消息也纷纷传来,在市场上引起不小的波澜。
  在18日的博鳌房地产论坛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房产调控要标本兼治、中国收入分配要有效遏制差异扩大,房产税改革是非常必要的。
  但他也给了大家一颗“定心丸”。他说,房产税无论怎么演进,在中国不会覆盖家庭的第一套房或者家庭人均一定标准下单位面积的住房,这是政府确保的基本住房条件。无论这个家庭是富裕还是不富裕,第一套或者一定人均面积以下的住房是不涉及房产税征收的。
  即便是第二套房,贾康认为,房产税的征收也应该做特殊处理。“很多人认为买第二套房是给自己买一个商业性的保险,有道理。第二套房如果覆盖,税率应该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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