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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康中心诊疗费只收10元
来源 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8月02日 08:50 作者 彭蓓
 
  【深圳商报讯】(记者彭蓓通讯员和晓峰)记者昨日从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获悉,我市所有社康中心的门诊挂号费、检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门诊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不高于10元/人次。参保人员的一般诊疗费由基层医疗保障门诊统筹基金报销70%。
  目前,我市已建成社康服务中心607家,为1410万人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全年服务量达到2560.3万人次,平均次服务费用49.67元。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综合满意度为82.7%。
  健全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点已实现“一社区一社康”,社康中心与一级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一起,构成“社区15分钟医疗服务圈”,较好地解决了市民就近就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问题,社康中心已经成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医疗保险“社区首诊”制度的基础性工作平台。
  今年4月,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出台了《深圳市完善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体制工作方案》,实施多项改革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市社区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社区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满足居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的服务需求。
  社康中心首诊制度进一步健全,医院与社康中心间的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完善,有效建立分级诊疗格局。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公共卫生机构为技术支持、指导方,以社康中心为工作平台,以网格化分片包干的形式落实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并进一步推行家庭医生服务。
  记者昨日了解到,我市为在社区居住满一个月的育龄夫妇(常住人口)免费提供八项计生技术服务。由社康中心为孕产妇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两次产后访视,并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准妈妈们和新生儿父母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家庭医生”式的优质服务。
  今年3月,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委、公安局、国有资产管理局、社保局联合出台了户籍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细则。截至6月30日,已为3700余名户籍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发放了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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