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7月29日 08:4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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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讯】据新京报报道,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已于7月1日起开始试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游钧27日透露,正在研究制订城镇居民和职工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办法,两种保险将可互相衔接。目前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将适时调整。 游钧介绍,政策规定不允许参加两种保险,就是在待遇领取时不能享受两种待遇,只能领取一份。而正在制订的转移衔接办法总的原则就是待遇只能领取一个,还有就是公平的原则,不管最后领取哪种待遇,权益是没有任何损害的。另外,要简单明了,便于转移接续。 目前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不少人认为较低。对此,游钧表示,这个标准确实不高,会适时调整。游钧介绍,所以在指导意见中规定,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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