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7月08日 09:5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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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日前出台了公租房建设和管理细则草案,对可以申请公租房人群条件作了详细规定。据悉,杭州公租房将配备物业管理、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等配套服务和设施,还配建一定的机动车泊位。有关部门起草的《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审议稿)》《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审议稿)》《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审议稿)》等文件,已经提交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草案提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房价收入比在一定比例以下暂无法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等三类人群可以申领公租房。此外,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申请地户籍,或持有申请地居住证明、在当地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定年限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达一定年限以上;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地无房;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或符合当地政府根据房价收入比的一定比例确定的收入标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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