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产经要闻
商务部计划出台旧电器经营新规
来源 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14日 09:52 作者
    为规范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活动,商务部13日起对《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23日。
  征求意见稿要求,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对收购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建立档案资料,在收购时应当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内容包括旧电器电子产品的类别、商标、产品制造商、型号、机身序列号和生产日期。从个人手中收购时,还应当登记出售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从企业收购时,还应当登记企业营业执照有关内容。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规定旧电器电子产品禁止经销的具体范围。根据征求意见稿,违反相关规定、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商务部调整部分司局名称及职责 设流通业发展司 (06-10 09:57)
·[快讯]2010中国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同增43% (06-09 18:02)
·商务部:上周食品价格涨幅缩小 (06-08 05:49)
·商务部就评估经营者集中竞争影响暂行规定征求意见 (06-04 10:15)
·商务部有条件批准乌钾合并谢钾 (06-03 07:23)
·我国服务进口未来五年将超1.25万亿美元 (06-02 08:19)
·商务部:肉蛋价格整体上涨 (06-01 08:53)
·[快讯]商务部:端午节临近 肉蛋类价格整体上涨 (05-31 21:26)
·商务部力缓中小企融资难 (05-31 08:34)
·商务部投放25万吨中央储备糖 (05-28 09:31)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