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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新规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影响不大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10日 07:15 作者 张朝晖
  资本充足率新规引银行巨额再融资担忧

    □本报记者张朝晖

  银监会9日表示,目前监管机构正在起草修订《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待意见稿定稿后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的监管指标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影响不大。市场人士认为,虽然《办法》目前还是征求意见稿,最终执行方案可能较目前要求有所软化,但资本刚性压力加大,引发市场对银行新一轮再融资潮的担忧。

  有媒体报道称,根据监管机构下发的《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从2012年起商业银行核心一级、一级和总资本充足率将分别不得低于5%、6%、8%。考虑到超额资本计提2.5%和系统重要性银行需计提1%,未来系统重要性银行的上述三项资本充足率底线将分别至8.5%、9.5%和11.5%。办法提高了部分贷款的风险权重计入比例。其中,5年期公司贷款的风险权重从100%提升至150%,30年期公司贷款从100%提高到300%,特定高风险资产组合的风险权重可提升至150%以上。

  有券商发布研究报告预计,银行资本金缺口在4000亿元-5000亿元,新一轮银行再融资潮或重启。9日银行板块表现不佳,华夏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股价下跌超过2%。

  银监会相关人士指出,目前国内主要银行已达到新监管标准,商业银行资本缺口很小,无需大规模补充资本。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1.8%,比2010年末下降0.4个百分点,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8%。该人士指出,长期来看,由于国内经济增长对银行信贷供给的依赖性很强,为支持经济持续增长,银行信贷规模需保持一定增速,为持续达到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商业银行不可避免地面临资本金补充需求。

  监管人士表示,虽然未来5年银行业面临一定资本缺口,但将主要通过银行内部资本积累满足资本监管要求;随着国内资本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商业银行新增融资需求不会对国内资本市场产生较大冲击。

  从2009年三季度监管机构大幅提高资本充足率要求开始,银监会已多次提高资本充足率要求。分析人士表示,此次资本充足率提高幅度相对较大,但要弱于2009年三季度那次。银监会一再提高资本充足率要求,会对二级市场的心理预期带来不利影响。

  今年上半年,农行、中行、交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等均发布了再融资消息,引发市场普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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