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6月09日 09:18 |
作者: |
|
| |
阿里巴巴方马云: 阿里巴巴必须这么做,因为负责审批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中国央行,已多次对能否取得牌照的公司资质作出明确要求。 “这就像联合国的和平谈判,董事会不可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马云表示,“雅虎为其股东着想,软银为其股东着想,我得为所有的股东着想。必须有人去承担向前推进的责任。” 雅虎方杨致远: “谈判有多个层面。我们需要满足政府对于牌照发放的要求。我们认为,如果要做到这一点,支付宝必须被一家中国公司拥有,外资所有者必须撤出。从这一角度来看,我们必须知道,我们可以获得什么补偿。” 软银方孙正义: 在“协议控制”方案被马云以风险过高为由拒绝后,软银就不再参与有关支付宝补偿问题的谈判。现在,我以沉默的不合作挑战马云试图构建的权力新格局。 第三方 雅虎中国前总裁谢文:事情的关键还在于阿里巴巴能否证明“支付企业不准采取协议控制”的说法。“总共有27家公司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有一半以上属于民营企业,都曾引进外资。禁止‘协议控制’的说法,行业或相关部门都没有公开表态。” 讨论和批准是两个概念,“没有获得董事会批准,就私自转移公司资产,马云的做法就有违法嫌疑。”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君贤:支付宝的事件开了一个坏头,加大了外资在中国公司投资的法律风险,也破坏了国际投资者对中国公司的信任。 某互联网公司负责人:如果为了遵守中国的法律而必须把股东的拥有权置换掉,那也不是不可以,但必须得在股东同意后才能做,一定要先谈妥补偿,做好股东利益分配再转嘛。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