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
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委于今年3月18日联合发文指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生产、销售的问题严重,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按整改要求,时速达3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被划为电动摩托车范围,这同时也意味着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被提高。
四部委强调,对于目前正在使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各地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执法监督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