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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
来源 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5月24日 07:37 作者 田俊荣;宁晶
 

  本报北京5月23日电 (田俊荣、宁晶)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今天在京正式成立,国家开发银行行长蒋超良当选协会第一任会长。成立大会并未提及第三方支付许可证(支付牌照)的相关信息。

  据悉,央行2010年6月颁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央行规定,今年9月1日起未获牌照的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支付业务。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支付清算协会成立大会上,或将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

  央行行长周小川在成立大会上表示,目前,我国已形成中央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证券结算机构等各有侧重、功能互补的支付服务体系。为进一步促进支付清算业务的发展,在主管部门依法监管的同时,还应当建立市场服务主体的协商机制,进行自我约束,逐步形成外部监管、行业自律和内部控制三位一体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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