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产经要闻
深圳:“骗购”保障房 终身不得再购买
来源 观点地产网 发布时间 2011年05月16日 16:05 作者 莳炻
 

  观点地产网讯:综合媒体5月16日消息,广东省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但还需提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方能生效。

  《条例》公布,鉴于骗租行为和骗购行为在危害结果上存在轻重之别,所以处罚上也有所区分。

  因此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对为住房保障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责任单位,将被处10万元罚款;对不符合条件申请人有骗租行为的,10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对不符合条件申请人有骗购行为的,终身不再受理其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10年内不予受理其其他住房保障申请。

  另外,修改后的条例还增加了安居性商品房作为新的保障性住房形式。安居性商品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和转让年限,按照规定标准,主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单身居民配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安居性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由深圳市政府另行制定。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深圳版权产业已达世界领先水平 (05-16 09:12)
·深圳保监局进一步规范车险电销 (05-16 05:12)
·深圳版权产业已达世界领先水平 (05-14 06:14)
·深圳前海整体规划力争6至7月份完成 (05-14 06:14)
·深圳首套房贷政策未变 (05-13 10:25)
·深圳本地股上演“涨停接力” (05-12 11:06)
·深圳部分典当行发放“高利贷”供客户炒股 (05-12 08:52)
·深圳未来五年将推304个城市更新项目 (05-11 16:01)
·深圳“五洲风情”案一审判决 叶远新获刑6年 (05-11 15:58)
·湖北上万亩土地深圳“招婿” (05-11 15:32)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