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人民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28日 08:22 |
作者: |
崔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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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涨价的情况下,要让百姓过得更富足、更轻松,应该着力提高收入水平,而这有赖于政策层面给予支持
近日,一位朋友正在考虑买房。他说:“来北京5年了,孩子都快两岁了,房子不能再拖着了。”
我问:“据说现在房价已经降了,买房的负担应该轻一些吧?”
朋友说:“房价降了吗?据我观察,只要我们想买的楼盘,都没明显降价。如今吃的、用的都在涨价,生活成本在提高,即便房价真的能降,我也希望收入能更高一些。”
在劳动力、资本、能源资源等要素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很多商品都会涨价,这是必然趋势。要让老百姓过得更富足、更轻松,不能指望物价总是“被保持”在较低水平,而应该致力于提高收入水平。这不仅仅需要个人努力,更有赖于政策层面给予支持。近日,很多地方和部门都提出,“十二五”期间要“让百姓富起来”,让人为之振奋。
例如,陕西省提出,今后5年力争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翻一番”;海南三亚市提出,“十二五”城乡居民收入年增长率将保持在1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近日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达到13%以上。
目标很诱人,如何才能实现?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对大多数人而言,劳动所得是主要收入来源,能否“涨工资”备受关注。在我国初次分配领域,劳动者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是一个普遍现象,企业财富明显向资本倾斜。比如,在发达国家,工资一般会占企业运营成本50%,而在中国则大大低于这一比例。发达国家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般在55%以上,在中国则不到42%,并呈逐年下降趋势。
解决这一问题,最有效的途径是从制度上突破,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具体来说,就是按照GDP增长比例确定劳动者报酬调整的幅度,确保职工工资增长与国民经济增长同步。这一方面要靠政策,另一方面还有赖于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市场化博弈。就目前而言,在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谈判机制,尤为迫切。
与“涨工资”同样受关注的,是如何缩小收入差距。近年来,我国收入分配状况日趋严峻,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行业差距不断拉大,贫富分化更加明显。如果人们的工资实现了“普涨”,但收入差距却没有缩小,一样会引起诸多社会问题。
导致收入差距的原因很多,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制度等都需要改革。但当前受百姓诟病较多的,恐怕还是垄断行业收入过高。今后必须继续调整国有企业布局和结构,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真正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集中,降低民间资本准入门槛,创造更公平、更开放的市场环境,为提高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差距打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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