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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秀网首度回应“售假”
来源 国际金融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4月25日 09:45 作者 潘洁
    “作为国内领先的时尚电子商务平台以及互联网最高信用3A等级企业,走秀网保证所有商品均为品牌正品并拥有相关授权文件,可以在司法机关的要求下提供并配合调查。”4月23日,著名时尚电子商务走秀网发布声明称,任何组织或机构如有疑问,应积极沟通或循司法途径解决。

  事情的起因是,4月22日,宁波乐卡克服饰有限公司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走秀网和嘀嗒团所售法国“公鸡”鞋为假冒伪劣产品。

  走秀网公共事务负责人邬颖茹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走秀网所销售的‘公鸡鞋’和走秀网其他商品一样,都是品牌正品。”据介绍,走秀网所售的“公鸡”鞋授权来自Le Coq Sportif品牌欧洲公司,并拥有相关授权文件,可以在司法机关的要求下提供并配合调查。邬颖茹表示,此次事件是因为我们网站上的“公鸡鞋”不是来自于国内的经销商,而是海外经销商,从而国内经销商认为我们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如果有人或机构对该商品的真伪表示怀疑,应该采用合法的手段进行查询,并可提请质检局、工商局等部门,对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她说,“走秀网尊重并遵守法律,对某批商品假冒伪劣的认定应该来自国家权威部门,而非来自某个公司或个人。走秀网保留追究一切损害走秀网声誉的行为和言论的权利。”

  记者在走秀网官网看到,PICC中国人保为走秀网所售商品品牌都进行了“正品保证”。用户只要发现所购商品为非名牌正品,都可通过正规的保险理赔手续,得到全额赔偿。

  目前为止,在国家立法层面上,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在全国人大通过的只有一部于2005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业内专家指出,由于中国还没有针对电子商务制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法》,有关电子商务行业的管理和规范,主要依靠国务院和各部委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而“散存于各主管部门的规章之间缺少呼应、协调,稳定性不够,正成为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一大桎梏”。走秀网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建立并完善电子商务法律,而不是任意地便被冠以“假冒”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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