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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府部门就“染色”馒头向市民致歉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4月15日 07:51 作者 王斌
    王斌
  
  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昨日就“染色”馒头向市民致歉,并表示在查处过程中“坚决不护短”。
  展开专项检查
  在当天举行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问题馒头查处情况专题汇报会上,上海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王龙兴表示,馒头是老百姓最基本、最普遍的食品之一,出现“染色”馒头并流入多家超市销售,“我们对不起上海人民,相关部门有责任举一反三、严格查处,坚决不护短。”
  据悉,上海工商部门已决定吊销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对流通领域的蒸煮类糕点食品开展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对临近保质期和过期食品的处理情况。
  截至昨日,上海食品经营企业累计接受退赔“染色”馒头6005个。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郑光辉表示,上海市食品工业总体基础比较弱,“目前2500多家的食品生产企业中,小型企业仍然占大多数,仅以192家生产蒸煮类糕点食品的企业而言,一半左右都是从业人员在20人以下的小作坊” 。
  据介绍,目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正在针对这192家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对其中16家馒头生产企业重点检查。郑光辉称“目前16家企业尚未发现类似盛禄公司这样的问题”。
  反思食品安全监督“真空”
  在会上,一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听取汇报时指出,央视曝光“问题馒头”事件看似偶然,但也暴露了上海食品安全监管的“真空”地带,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应以此为鉴。
  王龙兴在上述会议上表示,目前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属于“分段监管”,从生产环节,到流通环节,再到餐饮企业领域,分别由质监、工商、食药监等不同的职能部门负责。
  对此,上海市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预算工委主任任连友指出:“这样的管理体制,最后会不会造成一个局面,看上去大家都管,结果大家都不管?”
  目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调查表明,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存在“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将未出厂的馒头产品重新用于原料再生产和违法添加色素”等行为。
  与此同时,过期“问题馒头”从销售环节再返回到生产环节,也暴露了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长彭文皓在上述会议上表示,对于过期食品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是定人、定岗,要求有销毁记录,还要有相关录像资料备查。
  “但是,行业内的普遍现象,往往是生产企业与超市、卖场之间有相关协议,在食品到期之前的2~3天,可以退回给相关生产企业。”彭文皓称。
  郑光辉也表示,相关法律规定,过期食品由经销部门处理,其他原因退货的产品由生产企业处理。“但在实际操作中,经销部门为了减少损失,往往把还没过期、快过期的食品让企业拿回去,有些小企业干脆就把过期食品重新回料生产。”郑光辉坦言,“这确实是政府监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
  彭文皓表示:“我们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的制度,比如要求超市、卖场,特别是知名的超市、卖场不得将过期食品退回,说实话,目前还没有找到相关法律依据,但是涉及食品安全的事情,我们还是要探索研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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