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产经要闻
北京物业须“晒”账单
来源 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4月07日 07:46 作者 余荣华
  不良记录记入信用系统

    本报北京4月6日电  (记者余荣华)今后在北京,不按照规定“晒”物业账单的物业企业、项目及其负责人,将在信用系统中留下“污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出台方案,对全市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公示及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增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透明度。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业主提出质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答复。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北京3月17个住宅项目降价 环比增加143% (04-06 10:58)
·北京二手房大户型热销 (04-06 09:02)
·北京搭建节能低碳创新服务平台 (04-06 08:13)
·北京市总工会:外企最低工资应为城市标准1.5倍 (04-06 08:07)
·余丰慧:北京楼市量价齐跌会否成为风向标 (04-06 08:06)
·禾刀:北京外企“限低薪”徒具形式进步意义 (04-06 08:04)
·北京“稳中有降”暂成绝响 (04-01 09:20)
·北京今日再推7宗地 4月入市土地面积超200万平米 (03-31 11:34)
·京城二手车置换争夺战打响 (03-31 09:54)
·北京房价调控“一降”对“众涨” (03-31 08:57)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